天风证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完成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2024年上半年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审议通过《2024年上半年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2024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监控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