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学文)

查股网  2024-03-29  兴业银行(601166)公司公告

兴业银行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张学文

本人自2023年9月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相关委员会会议及董事会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3年担任本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经监管部门核准,本人自2023年9月起担任兴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现已退休。现任中国金融会计学理事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农村社会保险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意见。任职以来,本着对本行和全体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2023年应出席的2次董事会会议(1次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全面了解议案背景,保证决策质量,会上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严肃进行投票表决,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均为同意。同时,就若干重大事项发表客观意见建议:一是要科学合理安排财务预算和经营计划,充分分析研判宏观经济形

势,实事求是制定预算、下达指标。二是要重视资本管理,提高资本质量和计量水平。三是要重视审计问题的整改,重点整治屡查屡犯问题。此外,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代表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向董事会通报了委员会会议的主要意见。

(二)召集、主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本人自2023年10月起担任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合理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召开1次委员会会议,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职责。

一是监督指导财务报告和审计审阅工作。10月,认真审核本行2023年三季报,出具审阅意见。11月,与毕马威审计团队交流外部审计工作。12月,听取毕马威关于2023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计划的汇报,强调外审的重要性,并对审计师提出五点要求:1.要保证人员投入,人员数量较上年只增不减。2.要保持独立性。外部审计机构应从第三方独立视角,对内更加客观、全面地发现和指出问题,对外客观、准确、真实地向市场传递经营业绩。3.审计要突出重点,关注重点样本、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分行等。4.要提高站位和前瞻性。管理建议应基于更高层面视角,更具前瞻性、预见性。5.要重视审计整改,加强审计管理建议的整改跟踪和报告。二是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认真审议《资本管理与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全面审计系列报告》和《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定期查阅内审情况,要求充分重视内部审计结

果,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三是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本人按照有关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规定,认真审核重大关联交易,重点关注交易的合规性和程序性,强调应从严审查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并关注信息披露合规。同时,履行关联交易日常管理职责,定期查阅本行一般关联交易情况、审核确认最新关联方信息。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于12月参加由全体独立董事出席的专门会议,审议《关于给予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关联方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参与调研和投资者交流活动。11月赴成都分行调研,认真听取经营机构关于战略落实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关注内外部环境挑战和资产质量管理。参加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在履职过程中,兴业银行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及时提供本人开展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和协助,沟通与意见传达渠道通畅,本人提出的相关意见均得到有效传导和贯彻落实。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据监管规章和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就若干重大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一是认真审阅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书面意见,认为上述报告客观反映了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是对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在公允性和程序性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还特别关注了本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有效监督管理下运作正常,相关程序和内容均合法合规,内部控制总体有效。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任职以来,本人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在勤勉义务方面,2023年9月以来,本人为本行工作的时间为7个工作日(其中现场工作时间为4个工作日),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在忠实义务方面,积极维护本行整体利益,不存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在本行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擅自泄漏本行商业秘密、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等情形,本职与兼职工作与本行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如实告知本行有关情况。独立性方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人已开展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确保持续独立履职,不受本行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学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