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林微女士因内部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本公司对林微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
经研究,本公司决定聘任叶文欣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叶文欣女士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叶文欣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叶文欣女士个人简历如下:
叶文欣,女,198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曾任职于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兴业银行福建管理部总裁助理,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