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矿海湖商务中心26楼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81,366,27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181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会议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蔡曙光 副董事长
3、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永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马明德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81,061,778 | 99.9689 | 304,500 | 0.0311 | 0 | 0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翔、祁春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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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关于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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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