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4-03-12  北京银行(601169)公司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169)

中国·北京

2024年3月18日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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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目 录

会 议 议 程 ........................................................................................................................................................ I会 议 须 知 ....................................................................................................................................................... II

议案一 关于选举钱华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 1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 3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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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议 程会议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9:30会议地点:北京银行总行三层新闻发布厅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

议 程 内 容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选举监票人

四、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钱华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2.听取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 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 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 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八、 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

九、 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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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须 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一、 大会现场表决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三、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为20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定处理: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现场表决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按照本行于2024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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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说明进行。

六、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生效。

七、 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议案一 关于选举钱华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2024年2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各位股东:

因钱华杰董事任期届满,本行现开展董事提名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钱华杰先生为本行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认为钱华杰先生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同时具有深厚的管理理论基础和管理经验,了解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职责,符合本行董事任职资格标准。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钱华杰先生连任本行董事,任期三年。以上议案,请审议。附件:钱华杰先生简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钱华杰先生简历钱华杰先生,本行党委副书记,1968年6月出生。2021年3月加入本行董事会,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本行党委委员、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监委委员,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担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市纪委常委,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担任市监察局副局长,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先后担任市纪委副局级、市纪委办公厅主任、监察局副局长。之前,钱华杰先生在市纪委从事相关工作。钱华杰先生为首都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历。钱华杰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文件披露日,钱华杰先生持有本行股份2,000股。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2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各位股东: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财政部等机构的监管要求,现将北京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

1.制度和系统建设情况

2023年1月初,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实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北京银行修订并发布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为关联交易管理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为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的系统基础。

2.关联交易委员会情况

北京银行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按年度审议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按季度审议关联方调整情况报告,对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前置审议,以及听取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情况。2023年,关联交易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13项,包括年度专项报告1项、关联方调整情况报告4项、重大关联交易议案8项;听取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情况议案3项。

3.关联方管理情况

北京银行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财政部等监管要求,对关联方名单进行认定和更新维护,按季度组织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进行关联方信息申报,形成关联方名单。在关联方情况发生变动时,

对关联方申报信息进行调整,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同时,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定期报送关联方监管数据。

4.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北京银行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积极做好一般关联交易备案、重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同时,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联交易管理的监管要求,以每季度末关联方名单为基础,收集统计关联交易数据,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联交易监管信息系统完成监管报送。北京银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提交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委员会逐笔对定价原则进行评估,保障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主要数据指标情况

1.关联方主要数据

2023年末,北京银行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交所、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三类监管口径下的关联法人合计3104家。其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关联法人3104家,证监会/上交所口径关联法人148家,国内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法人82家。

2023年末,北京银行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上交所、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三类监管口径下的关联自然人合计7233人。其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关联自然人7233人,证监会/上交所口径关联自然人310人,国内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自然人241人。

2.关联交易主要数据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数据填报规范(银行机构第1版)》,2023年末,

北京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631.33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9.72%;单个关联方授信余额最高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余额

119.53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资本净额的3.73%;单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授信余额最高为关联方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所在集团,集团合计授信余额159.74亿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资本净额的4.99%。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重大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法规要求,对于重大关联交易,本行经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对于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本行经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2023年度,北京银行审批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名称审批机构审批金额备注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股东大会300亿元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股东大会240亿元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股东大会240亿元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股东大会200亿元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股东大会164亿元注:增资20亿元,与授信额度144亿元合计164亿元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会144亿元注:仅授信额度
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会60亿元
ING Bank N.V.董事会5亿美元

备注:如无特别说明,则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2.报告及信息披露情况

北京银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主动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信息。2023年度,累计发布重大关联交易公告8项,及时、准确地披露了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并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联交易监管信息系统按时完成了单笔重大关联交易的数据和资料报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