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查股网  2024-04-23  杭齿前进(601177)公司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

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在公司网站和OA系统公示了《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共计11天,公司员工均可向监事会提出异议。

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示期限届满,公司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未收到任何方式的反馈。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核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