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主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1-14  杭齿前进(601177)公司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

主动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又主

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被动稀释情况

公司股东东方资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15,200股股份,被动稀释前,占公司总股本400,060,000股的5.003%。因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由400,060,000股增加至407,975,000股,公司股东东方资产的持股比例由5.003%被动稀释至4.906%。

(二)主动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权益变动明细减持方式(主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变动比例
集中竞价2024年11月13日10,000股0.002%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东方资产无限售流通股20,015,2005.003%被动稀释前20,005,2004.904%被动稀释及主动减持
4.906%被动稀释后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后又主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东方资产在本次减持前已履行减持股份的预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资产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资产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根据其减持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