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唐兴路7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70.7102 | 1,67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624,523,455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0.710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公司董事长赵永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郑高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谢庆峰先生、马玎先生、余明星先生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68,767,629 | 95.7027 | 153,366,751 | 4.2313 | 2,389,075 | 0.0660 |
2、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622,293,110 | 99.9384 | 1,754,845 | 0.0484 | 475,500 | 0.0132 |
3、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47,067,102 | 99.0198 | 1,840,586 | 0.5251 | 1,595,200 | 0.4551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348,272,543 | 99.3636 | 1,754,845 | 0.5006 | 475,500 | 0.1358 |
3 |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47,067,102 | 99.0197 | 1,840,586 | 0.5251 | 1,595,200 | 0.4552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GE SMALLWORLD(SINGAPORE)PTE LTD予以回避。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敏、陈诗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