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4月18日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聘2023年审计中介服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