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目前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未来经营业绩均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意见
我们认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
司关联方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风险评估报告有助于公司及时有效地防范相关风险,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我们一致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关于增补公司执行董事的意见
经审阅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增补的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王立新、倪真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董事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增补王立新、倪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总裁、总会计师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总裁、总会计师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该等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聘任王立新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朱宏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马传景、赵立新、解国光、钱伟伦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