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南水务”)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滨江扬子江路66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华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南水务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江南水务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南水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南水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