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6-22  上海环境(601200)公司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6月29日

目录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1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5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3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28

议案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 28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32议案八: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 35

议案九: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议案十:关于新一期债务融资工具继续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 37

议案十一: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40议案十二: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1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5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8

议案十五: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 50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52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全体人员遵守:

1.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

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

4.为了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每位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简洁明了,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5.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项议案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6.股东进行现场表决时,应详细阅读现场表决票上的说明,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签名处”签名。若在表决栏中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该表决票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不安排发言。

7.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3年6月29日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

2023年

日(星期四)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

楼多功能厅会议主持:王瑟澜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始

二、宣读大会各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8、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新一期债务融资工具继续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与提问

四、现场表决

1、宣读现场表决办法

、现场投票

、现场投票统计

五、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以下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2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36,975万元,实际2022年发生170,980万元(此为未审数),主要情况如下:

1.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174,499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127,583万元,主要原因是提供建造设计服务、受托运营服务和污水处理劳务比计划减少所致;

2.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62,472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43,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受EPC服务、保安保洁劳务服务、填埋服务比计划减少所致;

3.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4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4万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公司2023年内预计仍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了在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项目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8,921万元,均为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其中:

(一)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合计207,565万元(如下明细项与合计数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其中:

、向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碳管家、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71万元;

2、向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3、向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14.7万元;

、向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12.6万元;

5、向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

10.5万元;

6、向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10.5万元;

、向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8.4万元;

8、向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

6.3万元;

9、向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4.2万元;

、向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交易金额2.1万元;

11、向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销售次氯酸水发生器等,预计

交易金额

2.1万元;

12、为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EPC、垃圾处置、托管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67,333万元;

、为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预计交易金额47,886万元;

14、为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运营管理服务,预计交易金额46,296万元;

15、为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提供EPC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4,774万元;

、为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垃圾处置、设计咨询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3,958万元;

17、为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EPC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9,777万元;

18、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科研项目研发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3,751万元;

、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提供EPC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850万元;

20、为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提供浓缩液处置、咨询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21、为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300万元;

、为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200万元;

23、为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24、为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提供托管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94.34万元;

、为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托管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94.34万元;

26、为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污泥处置、危废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27、为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提供危废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5万元;

、为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提供危废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3万元;

(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49,502万元(如下明细项与合计数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其中:

1、向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柴油、活性炭等,预计交易金额4,632万元;

2、向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购买工业用水等,预计交易金额292万元;

、向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购买除臭剂等,预计交易金额164万元;

4、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安保洁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4,081万元;

5、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维修费、EPC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8,041万元;

、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EPC、垃圾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7,630万元;

7、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EPC、污泥外运、垃圾陆运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7,111万元;

8、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飞灰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3,794万元;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飞灰运输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877万元;

10、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11、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危废处置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400万元;

、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房屋托管服务,预计交易金额200万元;

13、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检测等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14、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疗休养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07万元;

、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高速通行服务,预计交易金额101万元;

16、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装修施工监理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万元;

(三)其他关联交易

2023年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1,854万元,其中:

1.向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设备及土地,预计交易金额1,800万元;

2.向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车位,预计交易金额50万元;

3.向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房屋,预计交易金额4万元;

三、关联关系及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述企业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

资和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国斌;注册资本:人民币4,537,537.0178万元;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18号108室。

2.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义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18号-1202室。

3.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哲;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古浪路406号1层G164室。

4.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曙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00号39层。

5.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波;注册资本:人民币252,957.5634万元;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

6.上海城投老港基地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峰;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滨公路2088弄1号。

7.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明吉;注册资本:人民币3,326,178.4234万元;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830号76幢。

8.上海城投兴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晓峰;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892室。

9.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坚;注册资本:人民币269,500万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00号。

10.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少文;注册资本:人民币15,800万元;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09号1幢201室。

11.上海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建平;注册资本:人民币860,000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1001-A室。

12.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曙杰;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00号。

13.上海城投航道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国斌;注册资本:人民币149,870.2655万元;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109室4座(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14.上海城投亭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磊;注册资本:人民币12,138.291万元;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

室。

15.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广;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住所:浦东新区龙东大道1851号。

16.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海亮;注册资本:人民币105,300万元;住所:

浦东新区北艾路1540号

号楼。

17.上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志霄;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梅岭北路286号。

18.上海金山廊下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天翔;注册资本:人民币6,536.8022万元;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景乐路228号2号楼4402室。

19.上海老港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军明;注册资本:人民币13,257万元;住所:

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滨公路2088弄288号。

20.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世豪;注册资本:人民币93,920万元;住所:

浦东新区老港镇良欣路456号1幢445室。

21.上海市北宝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晓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9,601.8万元;住所:

上海市宝山区宝山十村17号B层南7-73室。

22.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359,301.8955万元;住所:上海市静安区谈家桥路154号。

23.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浩;注册资本:人民币45,942万元;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朱公路2491号。

24.上海阳晨排水运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志英;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180号。

25.上海环境油品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小宏;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浦东新区三林镇劳动新村18间。

26.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智勇;注册资本:人民币152,000万元;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703号。27.上海城投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世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图们路6号1410室。

28.上海城投环城高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涛;注册资本:人民币201,500万元;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基地)。

29.上海东飞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仁忠;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住所:浦东新区祝桥镇祝桥工业城二区

室。

30.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季斌;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住所:杨柳青路

号1-4楼。

31.上海市合流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隋忠庆;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

号901-A293室。

32.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文明;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626弄

号底层。

33.上海途时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层1307室-13-A06。

34.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东;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00号。

35.上海环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剑峰;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金通路799、899、999号17幢1105室。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有政府指导价的,根据政府指导价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或同行业价格水平确定;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因项目委托管理、油品销售、物业管理、办公楼租赁、工程咨询、污泥、污水、炉渣、渗沥液、飞灰处置、保安保洁等业务形成了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其中主要的交易涉及了环境保护、项目管理等专业领域,采用关联交易模式是为了提高业务服务质量及项目管理水平。上述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收益和互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并能严格执行相关协议,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事后报告程序

(一)审议程序上述关联交易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事先审议,并需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的表决权。

(二)事后报告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明确的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班子进行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上对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作出说明和报告。

、公司董事会在定期报告中对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披露。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超出上述关联交易范围的关联交易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进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董事审议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提请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提请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实干担当启新程,奋楫笃行谱新篇——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或“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信息披露,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2年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运作2022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从稳定及可持续性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年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次,审议了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利润分配、制度修订、关联交易、项目融资等34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等

项议案。3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等

项议案。4月2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月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4项议案。

8月1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审议<奉贤一期焚烧项目融资优化方案>的议案》2项议案。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中期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项议案。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2项议案。

二、专委会管理

、审计委员会1月7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报告审计计划的议案》。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项议案。4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月24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等3项议案。

10月2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评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3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等

项议案。

三、股东大会决策2022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如下:

6月30日,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等11项议案。

四、其他工作

1、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报告期内,共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及文件

篇次,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4篇;此外还包含披露关联交易、定期主要经营数据、会计政策修订等各类临时公告。公司认真践行国有控股环保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主动对接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信披要求,发布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上市五周年特刊,获得资本市场的良好反馈。

月,公司荣获上交所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21-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2、强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要求,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为基础,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建立并落实从公司层面至业务层面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年内,对上市公司董监高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三会管理、关联人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违规事项,确保公司治理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

基于在公司治理、环境保护、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资者保

护等方面的优秀实践,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最佳实践奖”荣誉奖项,这是公司自上市以来首次荣获此殊荣,充分体现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对上海环境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工作的高度认可。

3、悉心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积极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就业务发展规划、主要财务状况等投资者关注事宜予以重点说明,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股东利益及上市公司形象。特别是

月,公司参加上交所“双碳先锋”主题周,以视频和网络实时互动相结合的创新方式,成功举办面向广大投资者的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投资者的建议,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首次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1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荣誉奖项,对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2023年工作思路及设想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向未来。展望2023,上海环境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肩负“为绿色明天点亮每一天”的使命,以“筚路蓝缕、玉汝于成”的精神,给未来以期许,赋行动以勇毅,深耕传统赛道新区域,开创“5+X”的创新赛道,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实干担当启新程,奋楫笃行谱新篇。

一、主动融入宏观发展战略,在业务延伸中开新局积极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新能源国家战略,紧紧把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历史性机遇,持续深耕上海,聚焦“五个新城”、临港新片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和长江经济带、环渤海和大湾区建设,开辟中西部新赛场,推动传统业务向资源化方向延伸,在融入大局、服务全局中,促进产业链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延伸,在业务拓展中谋创新格局。

二、全面聚焦设施精益运营,在专业服务中强地位在推动各类废弃物科学合理处置的基础上,致力于提高资源化经济附加值,全面强化建设运营精细化作业模式,持续推进集中采购管理和科学检修管理,立足天马无废低碳环保产业园的成功模式,着力打造一批布局集约、产业一体、资源共享、管理统一的多功能现代化环保园区,充分发挥人、财、物的协同共享,促进增收节支、弘扬品牌形象、塑造专业口碑。

三、积极响应双碳战略部署,在应用转化中促升级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牢牢把握内部运营和产业链合作的两大抓手,全力构建全链条碳排放清单与指标体系,开展碳交易试点,部署多项低碳技术与管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促进应用性核心工艺突破推广,进一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赋能企业发展,为上下游产业链的减排和转型提供有力支持,为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做出贡献。

四、持续深化人才培养举措,在创新驱动中谋进取持续深化高端领军人才培育和新兴业务开拓融合推进机制,全面开展人才盘点,试点核心岗位胜任力素质模型,引入人才测评,选拔一批培养支撑企业战略发展的适应市场开拓需求的专业人才,充分实现人岗适配、人尽其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提请审议《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合理发挥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避免公司资产及财务管理风险而努力,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六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召开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策的执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备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基本做到及时、规范、完整;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成员在2022年度市场经营普遍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前提下,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并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公司经营情况未见异常;综合上市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有关情况,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中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并结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和日常经营管理等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趋向完善,体系比较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准则能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变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未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结论,所涉及事项客观、公允、完整。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和额度等事宜,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知情权。

监事会认为:根据审阅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告比较客观、合理,未见有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对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价较为客观、真实。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执行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履行了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敏感期前向内幕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恪尽职守,落实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谨从法规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持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在公司治理体系统一管理下,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合规合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决策和合法经营等活动。

2、夯实基础提高监事会探风险能力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要求认真落实组织管理与监督要求,高质量组织监事会工作探讨,依规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与内、外部审计的日常沟通与交流,认真审阅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增加基层调研和检查措施,不断提高监事会探知公司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健康的运行和管控长效机制。

3、注重研究强化监事会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交所等机构及上级公司组织的有关专业培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选择合适的监督面进行细致分析研究,并向公司提出相关的建议与意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培养,恪尽职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359339_B01】号)确认,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329,414,236.41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9,542,987.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716,224.99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112,185,854.3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720,055,145.01元。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121,858,543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按照该预案,本次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112,185,854.30元(含税),占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9%。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行业及公司发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说明如下:目前公司所处环保行业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趋势,公司计划实施积极主动的市场战略,为了抓住环保项目的投资机会,并确保原有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分红方案,同时,为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继续保持与2021年度相同的每股分配金额,拟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比达到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59%,分红比例较往年有所提高。

2、公司最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总股本(股)现金分红的总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201.0001,121,858,543112,185,854.30519,542,987.8921.59
202101.0001,121,858,543112,185,854.30686,511,397.3216.34
202000.8501,121,858,54395,357,976.16625,409,940.4015.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银行贷款、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向以下13家银行申请短期授信合计147亿元,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短期资金需求:

单位:亿元

序号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方式
1工商银行上海分行17一年信用
2建设银行上海分行22一年信用
3交通银行上海分行6一年信用
4农业银行上海分行5一年信用
5农业发展银行上海分行5一年信用
6兴业银行上海分行17一年信用
7招商银行上海分行5一年信用
8南京银行上海分行5一年信用
9邮储银行上海分行10一年信用
10上海银行6一年信用
11浦发银行上海分行4一年信用
12中信银行上海分行20一年信用
13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5一年信用
小计147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和期限实际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根据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规定,重述了2021年利润表相关列报数据及2022年资产负债表相关列报的年初数。

一、2022年度财务决算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单位2022年上年同期/年初(重述后)上年同期/年初(重述前)增减(2022年与2021年重述数比)
总资产万元2,900,0732,931,4202,927,710-1.07%
负债总额万元1,696,6811,742,0631,741,094-2.61%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1,027,068986,903984,2904.07%
营业收入万元628,552719,761710,190-12.67%
利润总额万元73,051100,14596,435-2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51,95471,26468,651-27.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49,21070,07367,460-29.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67.457.20减少2.2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97.337.07减少2.44个百分点

2、公司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628,5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1,210万元,同比减少12.67%,主要是本年建造服务收入减少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310万元,同比减少

27.10%,主要是本年部分投产项目产能尚未充分释放所致。

3、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公司资产负债率

58.50%,较年初的

59.43%减少

0.93个百分点。

(1)资产方面。年末总资产2,900,073万元,较年初2,931,420万元减少31,347万元,同比减少

1.07%,主要是由于环保PPP项目转运营后增加摊销额所致。

(2)负债方面。年末负债总额1,696,681万元,较年初1,742,063万元减少45,383万元,同比减少

2.61%,主要是由于本年减少应付账款所致。

(3)所有者权益方面。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27,068万元,较年初986,903万元增加40,166万元,同比增长

4.07%,主要是由于本年盈利所致。

4、现金流量情况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22年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671,320万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492,788万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178,532万元,同比增加186.61%,主要是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2022年度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18,731万元,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125,617万元,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86万元,投资净流出同比减少

45.20%,主要是本年项目建设支出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2022年度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为561,437万元,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612,746万元,筹资活动的现金流

量净额-51,309万元,同比减少

137.57%,主要是本年偿还债务所致。

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

1、经营预算。2023年度预计完成垃圾焚烧1,332万吨,垃圾中转

125.69万吨,垃圾填埋

1.45万吨,污水处理量36,792万吨。

2、投资预算。2023年度预计建设项目投资176,448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议案八

关于支付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需支付2022年度财报审计费用31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35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九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议案十

关于新一期债务融资工具继续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6月30日,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含90亿)的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期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4个月。现该决议即将到期,为继续保障公司用款需求,降低资金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提出如下续发方案:

一、前次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公司于2021年10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通知书编号:中市协注【2021】SCP433号,于2019年9月注册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9】SCP342号前一期超短融已到期),该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4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年内有效,由浦发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联席主承销。

截止本次提请议案日,在该超短融额度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已累计发行

期,共计

亿元超短融资券;最近一期于2022年

日发行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93天,将于2023年3月3日到期。截止本次提请议案日,存续超短融余额为4亿元,期间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656号),该次中票注册金额为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目前

该中票额度项下于2021年

月发行一期三年期

亿元中票,截止本次提请议案日仍在存续期,将于2024年9月到期兑付。

二、本次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拟继续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含90亿元)。

2、发行时间及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财务公开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及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7年(含),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利率确定方式: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建设费用、公司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24个月。

三、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决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发行的具体方案、决定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的品种、各品种金额、是否分期发行及在注册通知书或监管批文有效期内决定各期限发行金额的安排、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方式、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并聘请中介机构、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利率或确定方式、募集

资金使用的具体细节、偿债保证措施、担保等增信事项、债务融资产品上市与发行等。

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和/或市场条件的变化,对发行方案及发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代表公司进行债务融资产品发行、上市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债务融资产品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其它与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在注册通知书和/或监管批文有效期之内有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议案十一

关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为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除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外,公司将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公司拟支付在任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税前),发放形式为按月发放。除上述津贴和履行职责所必需支付的费用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合同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其余业务余额不超过公司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鉴于财务公司是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城投集团,财务公司构成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00号39层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5日

控股股东:城投集团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

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9.62亿元,负债总额约为78.98亿元。2022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1.87亿元,实现拨备前营业利润0.65亿元,税后利润0.32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新一轮《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分别为公司(甲方)及财务公司(乙方)。

2.协议期限

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甲、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同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三年,自生效之日起计算。

3.服务内容及定价

(1)存款服务

①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②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③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发出支付指令时及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贷款服务

①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②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市场报价率(LPR),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高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③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①乙方根据甲方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关的辅助业务;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③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结算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①在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交易限额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

(2)其余业务余额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的50%。

5.甲方的权力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指派有金融服务工作经验和有责任心的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审慎地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工作;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甲方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相关规定,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在必要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6.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价及分类监管等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

(2)乙方应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保障甲方支付结算及存款安全;在发生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款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并协助配合甲方风险处置工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乙方应配合甲方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开展相关风险评估(如需),提供评估合理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及便利,但法律法规、金融监管另有规定,或者与风险评估无关且涉及乙方商业秘密的除外。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财务公司受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在获准范围内,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财务公司风险相对可控。财务公司向公司所提供的贷款业务都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不会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瑟澜、高炜、陈明吉、叶源新、刘延平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刘鑫宏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王瑟澜,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上海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会长,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环境专业委员会荣誉主任。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苏州河综合整治建设有限公司总工室副主任、主任,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项目计划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上海对口支援灾后重建都江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环境实业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上海老港固废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高炜,男,汉族,上海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杨树浦水厂副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务。

陈明吉,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江苏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运管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经理。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叶源新,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江苏籍,中共党员,研究

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重大办)总经理(主任)。2006年5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青草沙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师室主任,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科研技术部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刘延平,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山东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自来水闵行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能源计量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投资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高级业务主管、资产管理部(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等职务。

刘鑫宏,男,汉族,1983年12月出生,福建籍,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市场投资中心主任。历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咨询部临时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主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资本运营部主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市场投资中心副主任兼投资并购部主任。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张欣、张鹏飞、李建军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欣,男,汉族,1969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总院副总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美中小企业国际交流联络处工程师,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第四分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张鹏飞,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中心企业导师、教授,住建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智慧城市BIM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建设交通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专家,上海市经济与信息委节能与环境保护专业专家,上海市中级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上海市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技术专家,英国皇家注册建造师(CIOB)等。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海市浦东土地控股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上海旅游滨江公司规划开发部总经理,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工程部高级经理,上海世博发展集团(央企总部基地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兼规划设计部总经理等。

李建军,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9年7月至今在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任教。目前为学院会计学副教授,专业会计硕士导师,《风险投资》、《公司财务》两门MBA课程主讲教授,智能会计与财务大数据实验中心主任。目前兼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与法律学院资本市场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并兼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

议案十五

关于选举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股东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2人,职工监事1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龚达夫、陈华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

附件: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龚达夫,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江苏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律硕士、EMBA硕士。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见习教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见习、书记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助理审判员、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研究室助理审判员、民五庭助理审判员、审监庭助理审判员、审判长资格、审判员、民四庭审判员、审判长资格、审判长、审判员,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主任。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陈华,男,汉族,1980年2月出生,上海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审计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振环实业总公司职工,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工会财务主管,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工会财务负责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有3名独立董事成员,分别是张辰先生、王蔚松先生和王学江先生,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张辰,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排水室工程师,给排水三室副主任、主任,院副总工程师兼技术质量处处长,2001年至今担任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王蔚松,男,汉族,1959年11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学学士、工学硕士和管理学博士,副教授。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王学江,男,汉族,1974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2003年6月至2005年12月先后于同济大学和法国里昂中央理工大学(EcoleCentraleDeLyon)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至今在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任教,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于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从事高级访问学者研究工作。

目前兼任井冈山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澳大利亚土壤与食品安全联合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同济-伯克利(美国)环境修复技术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集召开9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我们对各项议案均独立表明了立场,没有发现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程序或法律法规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张辰99900
王蔚松99900
王学江99900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未出席次数
张辰1100
王蔚松1100
王学江1100

2、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审议决策事项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多角度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把关。在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提交审议的议案均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能够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的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规定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交易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以上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我们事先认可,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5、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共发布信息披露公告63篇次,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4篇;此外还包含披露关联交易、定期主要经营数据、会计政策修订等各类临时公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了重大信息的及时披露不遗漏。同时,公司主动对接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披要求,发布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取得了资本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馈。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上交所沪市主板上市公司2021-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非常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与执行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已修订的《内部控制手册》的执行情况。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并对工作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22年,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7、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下属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当中。

报告期内,三个专业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共召开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各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将秉承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张辰、王蔚松、王学江

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