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在手订单在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公告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中所示的基础上,未增加新签订单。
据公司初步统计,公司2024年1-9月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含委托运营的老港一期、二期)累计发电量413,056.78万度,上网电量344,691.75万度。
公司2024年1-9月各区域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已结算电量见下表:
区域 | 累计发电量(万度) | 上网电量 (万度) | 上网电价(元/度) | 已结算电量(万度) |
江苏省 | 23,637.64 | 20,286.34 | 0.65 | 20,373.95 |
山东省 | 43,955.63 | 38,319.23 | 0.65 | 37,599.27 |
福建省 | 33,396.95 | 28,301.90 | 0.65 | 28,965.00 |
河南省 | 19,450.53 | 16,450.98 | 0.65 | 16,450.98 |
安徽省 | 8,156.43 | 6,724.13 | 0.65 | 6,669.40 |
山西省 | 27,108.15 | 22,705.30 | 0.51~0.65 | 21,989.94 |
四川省 | 21,142.76 | 17,827.69 | 0.65 | 17,131.44 |
浙江省 | 47,818.83 | 39,639.10 | 0.65 | 39,311.19 |
上海市 | 188,389.86 | 154,437.10 | 0.50~0.65 | 65,211.24 |
(注:与总和产生差异是因四舍五入时有尾差造成。)
公司2024年1-9月累计污水处理总量为25,537.41万吨,日均处理量为93.20万吨。公司下属的污水处理厂分别位于上海和四川,2024年三季度合计处理上
海地区污水78.79万吨/日;合计处理四川地区污水14.41万吨/日。以上数据源自公司的生产经营统计,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