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5号),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464,47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6,999,995.3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6,444,250.00元(含税)(不含前期已支付费用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60,555,745.34元,另扣减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396,464.47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159,280.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加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443,814.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59,603,09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16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510C000185号)。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3,867,924.53元(不含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86,132,075.47元。上述到位资金另扣减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发行登记、公证及摇号、材料制作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027,358.4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4,104,716.9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510C00070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6,700.00 |
减:发行费用 | 2,329.22 |
加:以前年度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547.84 |
2022年度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金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668.18 |
减: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51,775.16 |
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68,758.83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5,052.81 |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78,002.81 |
现金管理产品期末余额 | 17,05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
化项目”和“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材新材”),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建投签署《保荐与承销协议》之日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承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及子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储金额 |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1 | 东材科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 2308413129100204867 | 300,000,000.00 | 0 | 已销户 |
2 | 东材科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 2308413129100204991 | 200,555,745.34 | 0 | 已销户 |
3 | 东材科技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50010078801200000424 | 260,000,000.00 | 0 | 已销户 |
4 | 山东艾蒙特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50010078801400000423 | 0 | 0 | 已销户 |
5 | 东材新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 2308413129100262402 | 0 | 128,355,368.01 | 正常使用 |
6 | 东材新材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50010078801800000560 | 0 | 48,127,195.32 | 正常使用 |
7 | 成都东材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510000010120101001328 | 0 | 255,413,660.98 | 正常使用 |
8 | 成都东材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郫都支行 | 4402254029100267601 | 0 | 261,508,285.46 | 正常使用 |
9 | 江苏东材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22237101040033541 | 0 | 142,799,003.80 | 正常使用 |
10 | 山东胜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 | 1615000429200161807 | 0 | 114,324,623.65 | 正常使用 |
11 | 东材科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 2308413129100280933 | 1,386,132,075.47 | 0 | 正常使用 |
合计 | 2,146,687,820.81 | 950,528,137.22 | / |
注1: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将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转移至东材新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62402)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800000560),并注销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04867)和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200000424)。注2:鉴于“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10078801400000423)和东材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308413129100204991)。注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1,766.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1年4月30日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
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 42,034.00 | 30,000.00 | 6,374.72 | 6,374.72 |
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 | 20,433.00 | 16,000.00 | 3,259.73 | 3,259.73 |
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 | 42,080.00 | 10,000.00 | 2,132.51 | 2,132.51 |
补充流动资金 | 20,700.00 | 20,700.00 | - | - |
总计 | 125,247.00 | 76,700.00 | 11,766.96 | 11,766.96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合计为784.07万元,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保荐费用、材料制作费用等发行费用。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59.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694.43 | 50.00 | 50.00 |
律师费用 | 70.00 | - | - |
会计师费用 | 10.00 | - | - |
材料制作费用 | 3.00 | 3.00 | 3.00 |
登记费用 | 6.65 | 6.65 | 6.65 |
合计 | 784.07 | 59.65 | 59.65 |
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1,826.61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510A010316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11,826.61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已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1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795.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2022年11月20日预先投入金额 | 拟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金额 |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39,987 | 31,000 | 4,049.66 | 4,049.66 |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35,792 | 28,000 | 2,458.63 | 2,458.63 |
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 28,162 | 22,500 | 8,220.03 | 8,220.03 |
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 | 23,711 | 18,500 | 7,067.52 | 7,067.52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 | 40,000 | - | - |
合计 | 167,652 | 140,000 | 21,795.84 | 21,795.84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合计为1,589.53万元(不含税),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资信评级、材料制作费用等发行费用。截至2022年11月20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
73.64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不含税) | 拟置换金额 |
承销及保荐费用 | 1386.79 | - | - |
律师费用 | 75.47 | - | - |
会计师费用 | 70.75 | 36.00 | 36.00 |
资信评级费用 | 28.30 | 28.30 | 28.30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 28.21 | 9.34 | 9.34 |
合计 | 1589.53 | 73.64 | 73.64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1月30日出具的《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510A017550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金额为21,869.48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2022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
1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000.00 | 340.42 | 0 |
2 | 结构性存款 | 7,500 | 7,500 | 58.13 | 0 |
3 | 结构性存款 | 6,450 | 6,450 | 51.60 | 0 |
4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12.08 | 0 |
5 | 结构性存款 | 1,000 | 1,000 | 6.04 | 0 |
6 | 结构性存款 | 2,000 | - | - | 2,000 |
7 | 结构性存款 | 10,000 | - | - | 10,000 |
8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12.06 | - |
9 | 结构性存款 | 500 | - | - | 500 |
10 | 结构性存款 | 5,000 | 5,000 | 12.08 | - |
11 | 结构性存款 | 4,000 | 4,000 | 9.30 | - |
12 | 结构性存款 | 4,550 | - | - | 4,550 |
合计 | 71,000 | 53,950 | 501.71 | 17,050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已披露情况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材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东材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东材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东材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附表1: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59,603,094.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5,962,229.6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3,713,785.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 | 无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44,378,408.17 | 177,112,024.17 | -122,887,975.83 | 59.04% | 2023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 | 无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31,582,895.31 | 115,897,729.20 | -44,102,270.80 | 72.44% | 2023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 | 无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608.97 | 100,149,726.20 | 149,726.20 | 100.15% | 2023年4月 | 6,563,680.64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199,603,094.89 | 199,603,094.89 | 199,603,094.89 | 317.15 | 200,554,305.83 | 951,210.94 | 100.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合计 | - | 759,603,094.89 | 759,603,094.89 | 759,603,094.89 | 75,962,229.60 | 593,713,785.40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1、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项目建设分为2期,一期主体已完成,二期主体建筑还在进行改造,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项目还未达到使用条件,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产线多,产品工艺复杂,公司出于化工产品的安全因素而实施优化调整,设备调试周期较长,完成技术转化需要相对较长的一个周期。2022年度受多种外部不利环境影响,工期略有滞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年度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方式 |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 募集资金使用中,2021年置换前期投入费用118,266,133.31元、置换后期票据支付款项123,791.965.16元,2022年置换后期票据支付款项66,147,161.81元,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17,05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项目尚未建完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84,104,716.9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1,626,044.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1,626,044.2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无 | 310,000,000.00 | 310,000,000.00 | 310,000,000.00 | 48,491,364.65 | 48,491,364.65 | -261,508,635.35 | 15.64%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东材科技成都创新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二期) | 无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280,000,000.00 | 24,586,337.02 | 24,586,337.02 | -255,413,662.98 | 8.78% | 2025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年产25000吨偏光片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 | 无 | 225,000,000.00 | 225,000,000.00 | 225,000,000.00 | 82,200,336.20 | 82,200,336.20 | -142,799,663.80 | 36.53% | 2024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产20000吨超薄MLCC用光学级聚酯基膜技术改造项目 | 无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185,000,000.00 | 70,675,186.35 | 70,675,186.35 | -114,324,813.65 | 38.20% | 2024年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无 | 384,104,716.98 | 384,104,716.98 | 384,104,716.98 | 385,672,820.07 | 385,672,820.07 | 1,568,103.09 | 100.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合计 | — | 1,384,104,716.98 | 1,384,104,716.98 | 1,384,104,716.98 | 611,626,044.29 | 611,626,044.29 | -772,478,672.69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2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商业汇票、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869.48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第二十七条: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