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实业”)持有公司2,25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累计质押2,217,610,300股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约98.56%,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
? 白银有色第一大股东国安实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国安实业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国安实业通过执行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国安实业 | 否 | 690,000,000 | 否 | 否 | 2023-4-18 | 不适用 | 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30.67 | 9.32 | 非质押融资不涉及 |
2.国安实业本次质押的白银有色部分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国安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国安实业 | 2,250,000,000 | 30.39 | 1,527,610,300 | 2,217,610,300 | 98.56 | 29.95 | 0 | 0 | 0 | 0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国安实业基本情况
国安实业成立于2023年2月9日,法定代表人是俞章法,注册资本为520,721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7层,主营业务为先进材料、新消费、新型城镇化等。截至2023年4月19日,国安实业暂未编制财务报表。国安实业新设立尚未发行相关债券,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未来半年和一年内质押到期情况
国安实业所质押的白银有色部分股份不存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质押到期的情况。
3.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国安实业为新设立的公司,最近一年与白银有色没有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国安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偿债风险分析
公司原股东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法院裁定批准,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原国安集团资产业务优化重组,国安实业承接原国安集团的保留资产及相应业务,净资产规模、收入及净利润将有较大幅度改善。重整前负债获得妥善安排。本次重整后,国安实业将聚焦主业,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留债债务清偿。
5.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国安集团本次重整采用资产出售式重整模式,白银有色的全部股份作为保留资产需要转入新设立的国安实业。因为股份无法带押过户,为配合重整计划执行,需先将质押解除,再进行过户。根据重整计划,原质押股份融资被确认为有财产担保债权,其中对优先受偿金额做了留债清偿安排,留债期间原担保措施不变。目前,国安集团已经将其持有的白银有色股份过户至国安实业,为实现原担保措施不变,国安实业近期陆续配合质权人对已解除质押的股份重新质押,质押类型为非融资类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金额。留债主体已向质权人出具《留债清偿方案确认书》(以下简称清偿方案),并按照清偿方案进行清偿。留债债务清偿后,质权人配合解除证券质押登记。
综上,国安实业当前高比例质押产生的具体原因为执行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清偿留债后解除质押,但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留债期间无法按照清偿方案按期偿付导致无法解除质押的风险。国安实业拟采取的防控应对措施为努力聚焦主业,提升生产经营质效,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以保障按期偿付债务。
三、风险提示
白银有色与国安实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实业本次质押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结构造成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治理规范。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