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独立董事关于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易预计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现就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均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提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独立董事:王玉梅、孙积禄、尉克俭、满莉、刘力、杨鼎新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