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殷勤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符
合任职条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聘任殷勤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并发表如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简历
殷勤生,男,中共党员,1973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冶炼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白银公司第三冶炼厂总工程师、厂长、党委副书记,白银有色红鹭资源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白银有色预算管理部主任。现任白银有色副总经理、预算财务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