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14  白银有色(60121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3—临077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澄宇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49 号院 4 号楼 3 层 367

(5)首席合伙人:潘洪洁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86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

(9)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审计业务收入、证券业务收入:2022年度业务收入201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6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27万元。

(10)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 家,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审计费用为430万元。

(11)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为150万元;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两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谢维, 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12 月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入澄宇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开始为荣盛发展(002146)提供审计服务。从业期间,先后为青鸟天桥(现更名为信达地产 600657)、麦科特(000150)、绵世股份(现更名为中迪投资 000609)、紫光股份(000938)、光环新网(300383)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发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报告有铁岭新城(000809)、荣盛发展(002146)。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3年12月转入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参与过黑芝麻(000716)、华西能源(002630)及粤高速A(000429)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名元,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

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 0 次。

3、独立性

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60万元(最终以签署的协议为准),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已超过10年,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澄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澄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公司董事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七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认为澄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情况

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进行了讨论,并就提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选聘的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