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4—临021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7,372.57万元;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373.03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向参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是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2024年4月,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为年度担保计划内的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合计13,177.36万元,解除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18,452.70万元;公司为年度担保计划内的参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5,700.00万元,解除担保金额5,700.00万元。新增及解除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被担保人姓名 | 债权人姓名 | 2024年4月新增担保金额 (万元) | 2024年4月解除担保金额(万元) | 截至2024年4月30日累计担保余额(万元) |
1 | 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白银分行 | 200.00 | 1,421.80 | |
2 | 白银新大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 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 1,000.00 | 8,500.00 |
3 | 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银行白银分行 | 5,000.00 | 2,000.00 | 34,500.00 |
中国银行白银分行 | 1,500.00 | ||||
4 | 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银行白银分行 | 6,253.54 | 236.74 | 38,599.27 |
707.44 | |||||
129.93 | |||||
120.06 | |||||
787.86 | |||||
387.05 | |||||
3,049.46 | |||||
中国银行白银分行 | 236.28 | 4,912.95 | |||
234.31 | |||||
3,470.55 | |||||
交通银行甘肃省分行 | 923.82 | 17.11 | 4,551.05 | ||
23.40 | |||||
131.56 | |||||
5,170.95 | |||||
5 | 甘肃厂坝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成县支行 | 50.00 | 59,850.00 | |
6 | 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 进出口银行甘肃省分行 | 3,800.00 | 3,800.00 | 72,373.03 |
平安银行兰州分行 | 1,900.00 | ||||
光大银行兰州分行 | 1,900.00 | ||||
合计 | 18,877.36 | 24,152.70 | 224,708.10 |
注:上述数据已经考虑汇率变动因素。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3日、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395,472.48万元(预计 2023 年新增担保 240,000万元),同意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44,456.25万元(预计 2023年新增担保 7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467,689.20万元(已担保210,389.20万元,预计2024年新增担保257,300.00万元);同意公司为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148,509.06万元(已担保76,509.06万元,预计2024年新增担保72,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新大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1.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4号创业大厦520室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 伟
4.主营业务:许可项:危险化学品生产;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等
5.成立时间:2011年6月26日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9,522.19万元,负债总额9,033.65万元,净资产10,488.54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2,260.79万元,净利润
204.45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0,899.59万元,负债总额10,291.89万元,净资产10,607.7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77.41万元,净利润
59.08万元(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东工业园
2.注册资本:22,989万元
3.法定代表人:项冰仑
4.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光缆及有色金属产品的压延加工、销售等
5.成立时间:2010年11月30日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3,370.21万元,负债总额67,435.84万元,净资产35,934.37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6,645.47万元,净利润288.7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1,280.13万元,负
债总额65,776.13万元,净资产35,504.0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311.06万元,净利润-430.37万元(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公园路科技楼
2.注册资本:1亿元
3.法定代表人:杨治国
4.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白银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等;一般项目:金属矿石及金属材料销售等
5.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8日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7,045.05万元,负债总额108,606.64万元,净资产8,438.41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55,407.01万元,净利润4298.1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1,428.77万元,负债总额92,361.09万元,净资产9,067.6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68,982.40万元,净利润629.26万元(未经审计)。
(四)被担保对象:参股子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注册地或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崆峒山路北段2108号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涛
4.主营业务:电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延伸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等
5.成立时间:2018年6月13日
6.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98,870.74万元,负债总额360,867.04万元,净资产138,004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53,683万元,净利润-3,984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51,571万元,负债总额321,922万元,净资产129,64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4,431万元,净利润-8,35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新大孚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二)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长通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
(三) 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白银市红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7177.36万元
(四)担保对象:参股公司甘肃德福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2.担保期限:按协议执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570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主要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白银有色拥有控制权,对于参股子公司,公司是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有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符合白银有色的业务发展和整体利益。白银有色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对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下属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是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有反担保措施,有助于防范公司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参股子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担保对象主要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合营或联营企业,其中,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对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担保,公司主要按照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且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整体利益,同意本次担保计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白银有色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229,745.60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38%。其中,白银有色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57,372.57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54%;白银有色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72,373.03万元,占白银有色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4.84%。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