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第二部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 5
第三部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 ...... 7
提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7
提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
提案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6
提案四:《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19
提案五:《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提案六:《关于2023-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1提案七:《关于2023-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3
提案八:《关于2023-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24提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5
第一部分: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14:00时;为保证会议按时召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至13:45。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主持:包振华董事长
五、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及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其他代表。
六、会议内容: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规则;
3、作如下提案报告: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3-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2023-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股东(股东代表)就以上提案发言和提问;
5、推选现场表决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6、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7、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8、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宣布现场会议休会,待网络投票结果;
10、宣布表决结果;
11、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签署会议文件;
13、宣布会议结束。
第二部分: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会议规则。
一、大会现场表决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并由见证律师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方法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写明姓名和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量。姓名或股份数量填写不全的表决票,视为弃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填写表决票时,可在表决意见栏填写相应股数,总股数多出或不填写视为弃权。未投票的表决票,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其所持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中作弃权处理。
2、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三、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计票人和监票人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及律师组成(统称“监票小组”)。监票小组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表决统计情况报告上签字。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统计情况由监票小组当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该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四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生效;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后生效。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三部分: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提案一: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受到国内外形势的影响,风电行业面临的挑战加大,市场开始进入调整阶段。2021年起,国内风电行业补贴退坡,陆上风电进入无补贴的平价时代;2022年国内风电行业延续这一趋势,进一步回归完全竞争市场水平,获利空间进一步受到挤压,风电新增并网装机量持续下滑。根据2023年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所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3763万千瓦(37.63GW),与2021年相比,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量进一步下降了20.9%。但同时,行业的发展前景是向好的,风电作为新能源行业,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与我国政府的政策导向。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首次提出装机规模目标:预计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接近当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的10倍,充分展望了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机制,围绕既定发展战略,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忠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基础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将2022年度本届董事会的工作予以汇报。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时间 | 届次 | 审议内容 | 审议 情况 |
2022/01/24 | 第五届董事会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管 | 通过 |
第七次会议 | 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2022/03/1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2/03/21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2/04/0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审议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2022-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2/04/15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2/04/18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2022/06/06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在境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通过 |
2022/08/04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2022/10/27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董事会共召集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为:
召开时间 | 届次 | 内容 | 情况 |
2022/04/01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通过 |
2022/04/28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审议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通过 |
2022/06/22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对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通过 |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面对全球日益严峻的能源和环境问题,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保障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我国把发展清洁能源作为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确定了2020年、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20%的目标。风能作为新能源领域中技术最成熟、最具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在我国能源体制改革及新能源发展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1、行业发展总体趋势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力争达到50%,将大力发展风
能、太阳能,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
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2018》指出,在低碳技术崛起推动发电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的同时,电力在全球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正在增加,电力正日益成为首选“燃料”;预计到2040年电力需求会比当前增加90%,未来到2040年,全球电力需求增长的五分之一将来自于中国的电动机需求;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引领者,在风电、光伏、电动汽车、新兴低碳技术发展等方面均走在世界前列。
2、市场发展趋势
随着风电技术创新及发展,我国风电技术逐步成熟,平价上网将是风电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国可再生能源将正式迈入 “平价上网”时代,这一政策对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摆脱补贴依赖、积累平价上网经验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同时对于助推风电、光伏发电从补充能源向主流能源转变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十四五”规划中,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中国华能等央企在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量、清洁能源占比等方面做出了规划,2025年各电力央企清洁能源占比普遍目标为50%及以上。
国家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趋势转变,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2022年7月16日启动上线交易,发电行业成为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超过2000家。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方针,以“打造世界一流的铸件供应商”为己任,始终秉承着“立于诚信、执于创新、勇于挑战、成于共赢”的价值观及“共同创新”的品牌使命。坚持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环保理念,积极履行“绿色、环保、节能”的社会责任。未来将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能源清洁开发利用,着力补上能源发展短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保障,进一步加大风场建设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打造世界一流的铸件供应商。
(三)经营计划
2023年是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国家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趋势持续,使得清洁能源被前所未有的关注,风电发展进入了健康、持续的上升
通道,但也面临着国内外环境的急剧变化、经济形势的波动,风电行业持续调整,存在风电铸件产品销售单价下行、风电整机厂商去库存调整、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的压力。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着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审慎经营、适时调整经营策略。2023年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以市场与客户为龙头,实施交付和成本跟踪管理
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应对市场变化和调整的同时,根据顾客交付需求,配合生产周期,做好计划管理。依据订单制定未来三个月的生产滚动计划,同时柔性灵活应对市场与客户的需求,要严格执行月计划,强调日计划完成率。健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生产、质量及客户需求等信息,保证生产过程顺畅。在出现特殊情况时,能及时预警交付风险,并反馈给顾客。跟踪产品成本过程,寻找降本点和优化空间,持续优化供应链体系,打造产品的持续竞争力。
2、持续优化现金流,降低库存,减少固定费用支出
公司在2022年加强了现金流和库存的管理,2023年将持续优化现金流,严格控制库存,保持经营的持续性与稳健性;同时,为应对市场的调整和变化,公司将会继续重点关注费用的支出,特别是固定费用,如人员、制造费用等的持续优化,以更灵活的状态,迎接市场的调整和挑战。
3、加强质量控制,提高产品质量
继续推进质量问题的纠正预防措施工作,制定典型产品典型问题的纠正措施,降低废品损失。对重点产品安排专人进行重点跟踪,加强缩松夹渣类问题加工后的跟踪工作。推动铸件表面质量的提升,减少打磨工作量及检验成本。执行新品及工艺变更的验证程序,及时准确反馈和督促质量问题的改进。预防批量事故,推动产品补增量的优化工作;避免质量问题重复发生;铸件涂装质量及环保使用持续改进。
4、加大环保及设备投入,提高生产效率
响应国家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趋势,加大环保、优化用能结构的投入,同时优化生产设备及布局,以实现生产效率的持续优化。
5、加强人才优化,大力培养和积极引进人才
加强人才梯队的优化,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进高端人才,尤其是有先进生产背景的创新人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员工的优化和培养,完善各条线上骨
干的优化和梯队建设。
6、加强与先进生产力的合作,与客户共同面对市场环境变化
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及“双碳”目标的背景下,风电市场需求持续提升,但电价进入平价时代的背景下,公司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与客户共同面对市场的挑战的同时,加强与先进生产力的合作,共同致力于响应市场,特别是应对风电市场的调整和变化,与合作方及客户一同,从产业链的整体角度降低风电度电成本。通过铸造材料优化,减轻铸件重量,优化产品设计,增强对先进生产力的投入与合作,与客户携手降低风机制造成本,为风电产业进步持续提供价值,以应对市场变化的需求及更面向市场的竞争。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二: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2年3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2022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关于审议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关于2022-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2年8月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现行财务制度、流程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监督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金流失的情况。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202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我们参与会议并认真审核了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4、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核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之间的担保,我们认为,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资金占用情况发生。
5、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经审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情况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公司修订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情况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是客观公允的。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三: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现根据审计结果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报表范围)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61,775,538.65 | 1,858,647,141.73 | -5.21 |
营业成本 | 1,448,590,795.18 | 1,450,715,338.17 | -0.15 |
销售费用 | 10,391,977.14 | 15,026,782.87 | -30.84 |
管理费用 | 55,970,367.88 | 58,374,244.01 | -4.12 |
财务费用 | 14,323,086.62 | 40,640,350.59 | -64.76 |
研发费用 | 46,419,703.40 | 70,298,709.32 | -33.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694,060.75 | 105,028,728.40 | 331.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367,320.31 | -262,731,917.10 | 147.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547,637.97 | -182,564,483.75 | 11.51 |
净利润 | 154,723,577.21 | 208,252,657.03 | -25.70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降本增效,减少了包装费支出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贷款和利率均下降,利息支出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领用材料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销售回款增加,同时减少库存,采购支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购买理财,本期赎回
2、收入和成本分析
(1)主营业务分析表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风机制造 | 1,536,276,158.81 | 1,371,363,474.29 | 10.73 | -5.73 | -1.24 | 减少4.06个百分点 |
风力发电 | 180,602,760.72 | 58,170,657.88 | 67.79 | -7.83 | 12.91 | 减少5.9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轮毂、底座等主产品 | 1,536,276,158.81 | 1,371,363,474.29 | 10.73 | -5.73 | -1.24 | 减少4.06个百分点 |
风力发电 | 180,602,760.72 | 58,170,657.88 | 67.79 | -7.83 | 12.91 | 减少5.9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1,309,087,435.88 | 1,083,023,570.26 | 17.27 | 8.43 | 15.38 | 减少4.98个百分点 |
国外 | 407,791,483.65 | 346,510,561.91 | 15.03 | -34.04 | -30.89 | 减少3.87个百分点 |
(2)费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比例(%) | 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10,391,977.14 | 15,026,782.87 | -30.84 | 降本增效,减少了包装费支出 |
管理费用 | 55,970,367.88 | 58,374,244.01 | -4.12 | |
财务费用 | 14,323,086.62 | 40,640,350.59 | -64.76 | 贷款和利率均下降,利息支出减少 |
所得税费用 | 18,535,133.36 | 8,636,638.02 | 114.61 | 本年子公司盐山宏润进入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第一年,开始计缴企业所得税 |
(3)研发投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6,419,703.4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46,419,703.4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6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4)现金流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变动比例(%) | 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3,694,060.75 | 105,028,728.40 | 331.97 | 销售回款增加,同时减少库存,采购支出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367,320.31 | -262,731,917.10 | 147.34 | 上期购买理财,本期赎回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547,637.97 | -182,564,483.75 | 11.51 |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678,281,821.96 | 17.54 | 274,729,897.20 | 6.85 | 146.89 | 销售回款增加,银行理财产品赎回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200,000.00 | 5.04 | -100.00 | 银行理财产品赎回 | ||
应收票据 | 204,659,526.08 | 5.29 | 328,457,767.89 | 8.18 | -37.69 | 销售回款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137,861,222.52 | 3.56 | 46,792,433.02 | 1.17 | 194.62 | 背书票据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60,158,813.42 | 1.56 | 44,231,658.74 | 1.10 | 36.01 | 留抵增值税增加 |
长期应收款 | 5,097,839.65 | 0.13 | -100.00 | 利率下降,租赁负债提前终止并转为售后回租 | ||
使用权资产 | 856,933.88 | 0.02 | 223,477,734.52 | 5.57 | -99.62 | 利率下降,租赁负债提前终止并转为售后回租 |
短期借款 | 202,274,588.96 | 5.04 | -100.00 | 售后回租置换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181,266,995.99 | 4.69 | 283,585,560.86 | 7.07 | -36.08 | 减少库存和结清往来款 |
合同负债 | 55,658,086.57 | 1.44 | 31,085,378.91 | 0.77 | 79.05 | 预收货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12,210,262.72 | 0.32 | 8,734,105.62 | 0.22 | 39.80 | 应交增值税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14,952,965.35 | 0.39 | 2,668,255.05 | 0.07 | 460.40 | 股权激励款和押金等增加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9,043,759.51 | 2.56 | 68,946,612.89 | 1.72 | 43.65 | 租赁负债终止并转为售后回租 |
其他流动负债 | 6,257,996.72 | 0.16 | 3,227,841.69 | 0.08 | 93.88 | 预收货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76,417,466.78 | 4.40 | -100.00 | 利率下降,租赁负债提前终止并转为售后回租 | ||
租赁负债 | 192,761,781.39 | 4.80 | -100.00 | 利率下降,租赁负债提前终止并转为售后回租 | ||
长期应付款 | 469,415,804.03 | 12.14 | 10,000.00 | 4,694,058.04 | 利率下降,租赁负债提前终止并转为售后回租 | |
库存股 | 40,829,747.93 | 1.06 | 6,241,063.13 | 0.16 | 554.21 | 股份回购 |
少数股东权益 | 1,086,363.40 | 0.03 | 1,694,823.75 | 0.04 | -35.90 | 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四: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332,037.56元,2022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6,303,966.6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77,36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969,724股后的股本970,390,276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9,786,001.316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35,502,854.93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86%。
据此,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75,288,856.246元,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4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因股权激励授予导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五: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根据2022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六: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保证业务顺利发展,拟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暂定如下:
序号 | 金融机构名称 | 币种 | 敞口额度 (万元) |
1 | 工商银行 | 人民币 | 20000 |
2 | 农业银行 | 人民币 | 10000 |
3 | 中国银行 | 人民币 | 15000 |
4 | 建设银行 | 人民币 | 5000 |
5 | 交通银行 | 人民币 | 5000 |
6 | 上海银行 | 人民币 | 20000 |
7 | 江阴农商行 | 人民币 | 5000 |
8 | 兴业银行 | 人民币 | 15000 |
9 | 招商银行 | 人民币 | 10000 |
10 | 浦发银行 | 人民币 | 15000 |
11 | 中信银行 | 人民币 | 10000 |
12 | 南京银行 | 人民币 | 10000 |
13 | 农银租赁 | 人民币 | 60000 |
合计 | 人民币 | 200000 |
以上授信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具体办理申请事项,包括以相关资产进行抵押的事宜,并安排签署相关文件,同意以上批准额度可在各借款金融机构或新增金融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七: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
1、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吉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鑫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融资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
2、2023-2024年度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江苏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融资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
3、2023-2024年度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江阴泽耀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吉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融资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本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核定额度内根据上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预计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4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23-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八: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2023-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2023-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提案九: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鉴于此,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