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吉鑫科技(601218)公司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92,041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4,068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因公司已实施完成2021年、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由2.60元/股调整为2.50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64,068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977,360,000元变更为977,095,93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77,360,000股变更为977,095,932股,故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该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