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怀刚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据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被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履行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2025-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监事发表如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依据公司规模、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向公司监事发放薪酬,
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2025年度监事薪酬发放方案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法规,以绩效为导向,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进行激励与发放:在本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额外领取薪酬。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