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1218证券简称:吉鑫科技公告编号:
2026-025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鑫科技”)全资子公司吉鑫(滨海)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鑫滨海”)拟对外投资建设吉鑫科技滨海风电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投资金额:本次项目(一期)总投资为不超过70,000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在前期筹备及建设实施阶段,可能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工建设及投产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宏观经济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拟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若公司未来收入未达预期,或公司整体资金规划与管理未能与债务结构有效匹配,可能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不及预期,从而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与流动性风险,对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公司是国内较早专注大型风电球墨铸铁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上市企业,主要生产750kW-15MW风力发电机组用轮毂、底座、轴、轴承座等系列产品,已经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生产线,具有陆上、海上风电铸件从工艺设计、模具设计制造、毛坯制造、机加工及表面处理的一站式生产能力。为适配海上风电大兆瓦迭代趋势,破解现有风电铸件厂区产能饱和、大件陆路长途运输成本高等发展瓶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吉鑫滨海在盐城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投资不超过70,000万元建设吉鑫科技滨海风电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实现公司产能补充、制造装备升级与低碳战略布局同步落地。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投资类型 | □新设公司□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投资新项目□其他:_________ |
| 投资标的名称 | 吉鑫科技滨海风电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不超过70,000?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_____□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股权□其他:______ |
| 是否跨境 | □是?否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为尽快实现项目落地,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已与江苏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签署《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自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范围为《投资协议书》项目下的一期5万吨项目,即吉鑫科技滨海风电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一期项目总投资不超过70,000万元。二期项目暂不纳入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市场行情、资金安排等因素综合评估,待条件成熟时另行履行内部决策及相应审批程序。二期项目能否实施、实施规模及实施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事宜以公司后续履行审批程序后的决议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吉鑫滨海为实施主体,拟在盐城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投建吉鑫科技滨海风电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本次项目采用成熟的呋喃树脂砂铸造工艺,专业化生产陆上、海上风电机组的轮毂、底座等大兆瓦风机铸件,一期设计产能为50000t/a,工艺装备对标国际先进制造水平。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品质,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陆上、海上大兆瓦风电机组核心铸件。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 投资类型 | ?投资新项目 |
| 项目名称 | 吉鑫科技滨海风电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
| 项目主要内容 | 拟新建铸造联合车间一、机加工车间一、成品车间一、模型库房一、危化危废库、综合库房、110kV降压站、砂箱堆放区一、生活服务楼、综合办公楼、主门卫、物流门卫等,共计新建建筑面积 |
| 80,868.01㎡ |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滨海港经济开发区 |
|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 不超过70,000 |
| 上市公司投资金额(万元) | 不超过70,000 |
| 项目建设期(月) | 18 |
| 预计开工时间 | 2026年11月3日 |
| 预计投资收益率 | 不适用 |
|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 | ?是□否 |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本次项目拟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吉鑫滨海作为项目投资及运营主体开展项目基础投资建设工作,不涉及其他投资方。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证明,尚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等法定审批程序。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公司生产风电铸件的工厂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和常州市,现有厂区车间分散、大件风电铸件陆路运输成本高、陆运尺寸受限;伴随海上大兆瓦订单持续放量、海外出口需求增长,现有部分设施无法匹配中长期市场订单,亟需在外布局现代化、大吨位、临港型全新生产基地,填补增量需求、优化成本结构、缩短交付周期。本次项目一期规划
万吨标准化智能铸造厂区,完整配置铸造、精加工、表面处理全工序产线,精准匹配陆上和海上大兆瓦铸件规模化生产需求。依托盐城滨海临港区位优势,可大幅降低大件陆运和海运物流成本,辐射国内沿海风电场及海外出口市场,有效补充高端铸件产能、提升市场占有率,打造区域风电核心铸件标杆生产基地。此外,项目实施可以同步推动公司制造工艺、管理体系升级,培育专业技术团队,助力公司由传统铸件供应商向高端风电装备制造企业转型,为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项目契合国家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扶持政策,匹配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建设条件完备、技术方案成熟、产品市场需求稳定,各类风险整体可控,项目建设具备充分必要性与实施可行性。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一期)项目总投资为不超过7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风电铸件核心主营业务,契合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动。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落地后将有效补充公司大兆瓦风电铸件产能,优化物流成本结构,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稳步扩大营业收入与盈利规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独立运营,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情形。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滨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1.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风机轮毂一体化项目
1.2项目内容:在甲方所在的滨海港经济开发区,乙方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风机轮毂一体化项目,从事风机轮毂、底座等零部件项目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工作。
1.3投资主体:由乙方在甲方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成立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运营公司【即全资子公司吉鑫(滨海)风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税收缴纳等工作。
1.4项目投资:乙方通过自行投资方式,在滨海港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吉鑫滨海公司,规划建设本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征地约375亩,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亩,新上年产10万吨风机轮毂、底座等零部件一体化项目。一期固定资产投资约6亿元,新上年产5万吨零部件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铸造一车间、机加一车间、装配及表面处理车间、110kV降压站、空压站、危化库、危废库、办公楼、实验楼、模型库、原材料库、砂箱堆场、
餐厅、大门等,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2个月,计划于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后12个月内完成主厂房建设,18个月内投产使用;二期工程扩建铸造二车间、机加二车间、装配及表面处理车间等。(注:以上一期、二期建设内容的具体名称及功能用途最终均以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为准。)
(二)项目用地本项目用地位于滨响大道北侧、疏港航道南侧、远景公司东侧地块约375亩,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位置以规划红线为准,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双方权利义务
3.1甲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3.1.1甲方提供本项目落地、建设、运营的必要要素保障,保障本项目顺利开工、建设、竣工、投产。乙方开始施工之后,如果遇到社会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当地居民纠纷、公用设施建设纠纷、强买强卖等),甲方承诺予以帮助协调解决,并且施工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1.2甲方负责用地指标保障,并确保项目地块为净地(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提供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用地挂牌上网)。项目地块应符合交地条件,如果项目地块上存在建筑物、设施、林木青苗等其他附着物,甲方应在本项目开工前将其清除完毕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应当在乙方运营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0天内,将供水、供电、排水等管线提供至项目地块规划红线外3米处,以满足本项目施工基本要求。
3.1.3甲方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协调资源帮助乙方解决该项目涉及的区域能耗、排放等指标问题,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注册登记、立项、能评、安评、环评、稳评等与项目建设运营相关的所有行政审批、备案手续和获取相关许可证照,必备文件及相关资料由乙方和乙方运营公司提供,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3.1.4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约定本项目的建设时间、建设进度、固定资产投入、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等,甲方依法对本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和乙方运营公司的正常施工、生产、经营。
3.1.5甲方按照现状供地,考虑到土地及周边路面的实际情况,项目建设
启动后,如建设中开挖土方的数量/质量不能满足回填需求,则根据乙方项目施工进度节点要求及时提供回填土方并完成回填,土方量需保障乙方项目建设实施,标高不低于2.8米,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2乙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3.2.1乙方运营公司应当对照江苏省绿色工厂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按照立项文件完成本项目建设,建成后通过绿色工厂验收。
3.2.2乙方运营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用途使用相关资源。乙方项目所需能耗、环境容量等指标,凡应按制度进行市场化交易的,由乙方自行购买解决。
3.2.3协议对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的产值、纳税金额有明确要求。项目投产后,税收按照全口径税收及附加进行约定,具体年度财税总目标为:建成投产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年开票销售达规上;第二个完整会计年度到第十个会计年度,力争年产值不低于15亿元(即年度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综合税负率(即该项目所有税种按照税法应缴纳的税收比例)不低于2.5%。
3.2.4甲方积极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级层面支持,如县域陆上风电指标开放,优先推荐乙方依法依规争取陆上电场开发权。
3.2.5本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政策及产业定位,乙方运营公司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建设、生产等活动,否则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6乙方运营公司应当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在本项目开工前完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申报。项目施工建设、生产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安保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及生产安全,避免发生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3.2.7乙方运营公司在册员工,滨海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的若干政策》,即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支持。
生活补贴(享受期3年):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普通高校毕业生,博士3000元/月、硕士1500
元/月、本科10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期3年):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本科生(技师)600元/月。
购房补贴(5年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顶尖人才按购房总价补贴80%,最高300万元;全职领军人才按购房总价补贴20%,最高50万元;重点高校毕业生博士补贴40万元、硕士补贴20万元、本科补贴15万元;普通高校毕业生博士补贴20万元、硕士补贴15万元、本科补贴10万元、专科(高级工)补贴5万元;四星级人才正高/特级技师补贴20万元、副高/高级技师补贴15万元。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在前期筹备及建设实施阶段,可能受相关政策、法规、市场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无法按计划进度开工建设及投产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宏观经济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本次投资拟使用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可能会导致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若公司未来收入未达预期,或公司整体资金规划与管理未能与债务结构有效匹配,可能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不及预期,从而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与流动性风险,对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