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业: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获得批复的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
获得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或“公司”)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6月19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陕西煤业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陕西煤业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发布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009、2023-014)。2023年5月4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选聘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由于陕西煤业连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已超过10年,为确保202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及稳定性,保证年报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实现年审机构的平稳过渡,根据上述关于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陕西煤
业近日向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提交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请示》(陕西煤业〔2023〕104号)。近日,陕西煤业收到陕煤集团下发的《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陕煤股份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批复》(陕煤司发〔2023〕489号),陕煤集团已就该等事宜报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陕西煤业继续聘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请陕西煤业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做好过渡期衔接工作。综上,陕西煤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仍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由其执行陕西煤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