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2

查股网  2024-04-02  华电重工(601226)公司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签署了《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六大管道管材、管件、配管六大管道、管件、工厂化配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8,679.40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63号7幢3楼3018室

成立日期:2003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要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钢材、有色金属、燃料油(不含成品油)、润滑油、各类建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设备、煤炭(无储存)、酒店配套设施、汽车零配件、商用车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汽

车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设备维修。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2台1000MW燃煤发电机组六大管道管材、管件及工厂化配制

合同金额:28,679.40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范围内相关材料(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保险、税费、技术与现场服务、技术资料提供等与本合同中卖方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和工作的一切费用。其中合同设备款支付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金。

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1个月内完成交货。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诚信违约、性能违约、交货迟延违约、关键技术资料迟延交付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49%。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六大管道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 报备文件:

1、《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六大管道管材、管件、配管六大管道、管件、工厂化配管采购合同》。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