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40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华电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相关财务指标符合金融监管机构的规定,已按照金融监管机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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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