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4 月22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6 年4 月28 日08: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 号港口中心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 名。其中独 立董事吉争雄先生、肖胜方先生、朱桂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沙三期堆场自动化全流程作业能力提升项目的议案》
同意实施南沙三期堆场自动化全流程作业能力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 16,452 万元,资金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自筹。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金航建造三艘纯电动游船项目的议案》
同意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建造3 艘纯电动游船,项目总投资13,125.59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