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关于2023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完毕的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并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债券的登记、托管。
本期债券于2023年7月14日簿记建档,并于2023年7月18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票面利率为2.63%。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