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同意提名李泓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合理考虑当期业绩、资金状况及风控指标要求,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具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实施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总金额占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超过50%。后续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因素。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制订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实施。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安排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对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剩余7亿元人民币认缴出资不再实缴。
(二)同意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亿元人民币调整至13亿元人民币,与其实收资本保持一致。
(三)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召集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李泓燊先生简历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李泓燊先生简历
李泓燊先生,1978年8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9月至2006年2月历任招商银行昆明分行人民中路支行行长助理、昆明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春城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06年2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15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红云红河集团副总裁,期间于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兼任昆明卷烟厂厂长;2022年5月至今,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文所述外,李泓燊先生目前任职的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控制,李泓燊先生与红塔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近亲属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证券上市地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