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