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权益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时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P0-V其中: P0:为调整前行权价格; V:
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行权价格。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 V:
为每股派息额;P:为调整后授予价格。
结合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实施计划(每股派息0.05元),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如下:
激励类型 | 代码 | 调整前价格(元/股) | 2023年中期派息(元/股) | 调整后价格(元/股) | 备注 | |
P0 | V | P=P0–V |
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 0000000594; 0000000595; 0000000596. | 9.37 | 0.05 | 9.32 | 自2023年9月18日起,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 ---- | 4.38 | 0.05 | 4.33 | ||
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股票期权 | 1000000334; 1000000335;1000000336。 | 11.81 | 0.05 | 11.76 |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项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要求,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47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