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关于调整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和人员名单的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权益数量和人员名单的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如退休、离职、考核等)的处理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全部注销或者部分注销,以及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全部回购注销或部分回购注销。
一、权益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数量和激励对象人员数量如下:
激励类型 | 权益数量合计-股 | 第1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594】 | 第2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595】 | 第3个行权期【期权代码:0000000596】 | 备注 | ||||
权益数量-股 | 持有人数-人 | 权益数量-股 | 持有人数-人 | 权益数量-股 | 持有人数-人 | ||||
股票期权 | 调整前 | 87,661,788 | 35,565,227 | 2,545 | 26,048,278 | 2,509 | 26,048,283 | 2,509 | |
注销数量 | 3,239,691 | 0 | 0 | 1,160,008 | 115人(109人全部注销,6人部分注销) | 2,079,683 | 158 | 本次实际涉及168人期权注销,其中105人同时全部注销第2、第3个行权期期权;6人部分注销第2个行权期期权;4人全部注销第2个行权期期权;53人全部注销第3个行权期期权。 | |
调整后 | 84,422,097 | 35,565,227 | 2,545 | 24,888,270 | 2400(6人部分注销的人员仍在可行权名单) | 23,968,600 | 2,351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激励类型 | 权益数量合计-股 | 第1个限售期 | 第2个限售期 | 第3个限售期 | 备注 | ||||
权益数量-股 | 持有人数-人 | 权益数量-股 | 持有人数-人 | 权益数量-股 | 持有人数-人 | ||||
限制性股票 | 调整前 | 94,773,938 | 38,410,087 | 2,666 | 28,181,923 | 2,630 | 28,181,928 | 2,630 | |
回购注销 | 3,330,156 | 0 | 0 | 1,196,578 | 115人(109人全部回购注销,6人部分回购注销) | 2,133,578 | 158 | 本次实际涉及168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105人同时全部回购注销第2、第3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6人部分回购注销第2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4人全部回购注销第2个限售期限制性股票;53人全部注销第3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 |
调整后 | 91,443,782 | 38,410,087 | 2,666 | 26,985,345 | 2521人(6人部分回购注销人员仍在可解锁名单) | 26,048,350 | 2,472 |
注:1、本次调整均不涉及股票期权第1个行权期和限制性股票第1个限售期,表格列出其相关数据只为完整展示激励计划调整情况。上表中股票期权第1个行权期调整后的权益数量和人数为实际可行权的数据,目前仍处于行权期,实际行权结果及期权剩余数量以公司每月披露的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为准;限制性股票第1个限售期调整后的权益数量和人数为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数据,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及2023年1月解除限售。
2、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根据激励对象触发回购注销条件的情形不同,回购价格分为
4.33元/股和4.46423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累计回购资金预计为14,740,090.55元(激励对象实际收到资金精确到分)。
二、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情况属实,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本次涉及调整的激励对象均与董事会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事项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调整激励对象人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票期权数量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要求,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律师法律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