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3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与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因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注销股票期权3,239,691份,需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3,330,156股。根据激励对象触发回购注销条件的情形不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分为4.33元/股和4.46423元/股(加同期存款利息),累计回购资金预计为14,740,090.55元。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履行相关程序后按要求办理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24,888,270份,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为26,985,345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公司根据业务规则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自主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待获准后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冯兴亚、邓蕾董事作为激励计划的受益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