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关于收到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
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327号),全文内容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3亿元至-15亿元,与公司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为-9亿元至-11亿元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新增计提减值4.35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公司结合计提减值事项的交易背景,核实公司新增两笔减值计提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以前会计年度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请公司核实吉林省中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付款原因,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是否具有真实商业背景,前期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2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按期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应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作函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上市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涉及信息披露事项,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更正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全文。
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向上交所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