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首席合伙人:黄庆林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16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人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83,656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0,815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0,499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7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上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F-52 | 批发和零售业 | 零售业 |
C-27 | 制造业 | 医药制造业 |
F-51 | 批发和零售业 | 批发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上年挂牌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 行业门类 | 行业大类 |
I-65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C-38 | 制造业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M-74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C-26 |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C-35 | 制造业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640.1万元上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781.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600.88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自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负责过IPO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静宜 ,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繁萍,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开始执业,2009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复核多个上市公司、新三板年报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内容如下:
公司已经向我们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我们对该等资料进行了审阅,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核查,认为: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内容如下:
经过对聘任的审计机构的资料核查,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0年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