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庞大: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3]0594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5月24日,你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2.7条等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事先告知书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送达地址、听证事项等内容。
特此通知。
以上为上交所《关于拟终止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全文。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