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拟新增2名董事,鉴此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步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设副董事长,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根据工作需要设副董事长,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