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0  英利汽车(601279)公司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3年6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上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英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英利”)、青岛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英利”)、长沙英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英利”)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向合肥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按年利率2.20%执行,期限一年;向青岛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长沙英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均按年利率3.85%执行,期限一年。上述全资子公司可在经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以及期限内循环进行操作。上述资助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具体的发放手续。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