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办理相关融资业务,额度合计11.7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商业承兑汇票及保贴等业务,并于期限内循环使用,期限1年。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最高授信额度,其中综合授信人民币1.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期限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同意用公司自有的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质押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1年,可在期限内循环使用。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可用于向各级下属公司授权使用),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上述业务品种可按银行规定进行串用,可循环办理,期限2年(24个月)。
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特此公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