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
林启彬2024年3月13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
林上炜2024年3月13日
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
林上琦2024年3月13日
关于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
陈榕煖2024年3月13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为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
林臻吟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