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利汽车: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重大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稳步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履行监事职责,行使相关职权,并按照法定程序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会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时做出监督并发表意见。
1、2024年1月1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24年2月28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2024年3月2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制订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4年4月2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5、2024年6月24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2024年7月12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4年8月29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8、2024年10月30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2024年12月27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列席3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全程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是正确合理的,公司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的;股东大会召开和审议程序是合法有效的;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敬业,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各项财务报告均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所出具的所有审计意见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执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将始终坚持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体系运行过程监督,进一步强化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监事会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对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相关行为进行关注。监事会认为:在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有效的审议及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1、继续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使其决策、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高效;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3、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好监事会日常工作议事活动,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稳健经营。
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