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集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0〕20号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7年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财政部于2020年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上述国际和国内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内容趋同。
按照准则实施要求,本集团已于2023年1月1日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并追溯调整了自2022年1月1日起比较期间数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本集团的影响新保险合同准则在保险服务收入确认、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等方面提供了新的指引,完善了保险合同的定义与分拆、引入保险合同组概念、完善保险合同计量模型、调整保险服务收入确认原则、改进合同服务边际计量方式、新增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计量方法、规范分出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优化财务报表列报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集团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