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农业银行(601288)公司公告

I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6月29日

II

文件目录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 1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30

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 3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计划 .. 3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计划 ...... 35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 ...... 3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2年度执行情况 ...... 5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 5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和股东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作用,加大服务“三农”县域和实体经济力度,深化改革转型,守牢风险底线,推动实现了本行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持续提升,圆满完成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从坚持战略引领、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等4个方面对董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进行了总结。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董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和股东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董事会战略引领作用,加大服务“三农”县域和实体经济力度,深化改革转型,守牢风险底线,推动实现了本行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持续提升。

2022年本行实现净利润2,586.88亿元,比上年增长6.9%;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0.82%和11.28%;成本收入比31.63%;资本充足率17.20%,比上年末上升7BP;不良贷款率1.37%;拨备覆盖率302.60%。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全面完成,股东回报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一、坚持战略引领,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将服务稳经济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对新发展阶段服务“三农”工作的统筹谋划,深入推进转型创新,实现了服务能力、竞争位次和市场形象的同步提升。

(一)持续完善战略规划体系。

董事会顺应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以本行“十四五”规划为统领,以机构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健全完善本行战略规划体系。研究制定“十四五”时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规划、信息化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纽约分行2023-2025年业务发展规划等,着力发挥战略规划对全行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开展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全面评估,深入查找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发展环境变化,调整优化战略举措,深化重点领域战略落地实施。审议年度经营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议案,做好经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督导。

(二)全力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

董事会围绕稳住经济大盘,认真落实宏观调控要求,督促管理层出台助力稳住经济大盘40项措施,优化融资政策和流程,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回稳向好。突出抓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融资,项目投放数量和配套融资金额均居同业前列;持续强化制造业中长期项目贷款投放,截至2022年末,制造业贷款余额(按贷款投向)较上年末增加5,550亿元,是上年增量的2.04倍,中长期贷款增长52.8%;持续加强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投放,投放金额居同业前列。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等普惠小微客群的支持力度,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2.5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46亿元。打造“投、贷、服”一体化科创企业综合服务体系,与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达 1.24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

加超 3,800 亿元。民营企业贷款余额3.0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733亿元,增速23.2%。绿色信贷余额2.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6.4%。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共向939个项目发放碳减排贷款超1,000亿元。

(三)进一步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质效。

董事会科学制定“十四五”时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规划,按照“服务乡村振兴的领军银行”定位,强化资金供给,创新产品服务,较好完成“两高于、两提升、一确保”目标。截至2022年末,县域贷款余额7.33万亿元,增速17.9%,高于全行2.8个百分点。涉农贷款余额 5.53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933 亿元。粮食重点领域、乡村产业、乡村建设贷款增速分别达22.5%、22.4%和21.6%,均高于全行贷款平均增速。加大脱贫地区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支持力度,832个脱贫县、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增长较快,年末余额分别达1.69万亿元和3,149亿元,“富民贷”余额达到116亿元,助力牢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加快创新产品模式,创新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乡村人居环境贷、惠农网贷等特色产品,深化智慧畜牧、“三资”管理等数字场景建设,“惠农e贷”余额7,477亿元,增速37.3%。

(四)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董事会围绕全行改革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督促管理层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推进改革,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坚持“边建边用、精准识别”,加快落地数字化转型成果。个人掌银月活客户数达1.72亿户,保持同业领先,“农银e贷”

规模超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3%。不断优化网点布局和劳动组合,客服经理转岗有序落地,营销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从客户视角出发,实施柜面业务和开户流程再造,对公客户开户效率持续提升。数字化业务运行中心建设加快,总部后台和一体化清算渠道建设不断深化。客户经理队伍建设、信贷审批机制改革有序推进,为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扎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及时响应和化解客户投诉,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级升至A级。

二、压实管控责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

董事会推动健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统筹协调,不断强化案防合规管理,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全行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持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董事会全面落实监管要求,把握好风险和发展的关系,不断优化体制机制,持续提升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制定出台《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定期审阅全面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大额风险暴露管理、信息科技风险与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各类风险管理报告,高度关注重点领域风险。督促管理层压实风险管理责任,稳慎做好房地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针对美联储加息等引发的金融市场剧烈波动,督促管理层对市

场类业务强化风险扫描预警和穿透监测,开展系统排查,控制风险敞口。2022年末,不良贷款余额2,710.62亿元,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不良发生率同比下降,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二)不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

董事会严格遵循监管要求,研究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科学规划年度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定期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案件防控、合规风险管理、反洗钱及制裁合规管理等报告,督促管理层深入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抓好重点领域案件风险排查治理。修订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期审议关联方名单并听取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汇报,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修订《反洗钱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强化全行反洗钱与制裁合规管理能力。

(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董事会持续深化审计转型,加大审计力度,督促内外部审计机构勤勉、独立开展工作,提升审计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审议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报告,强化整改监督,推进提升审计效能。高度关注制约全行改革发展的实质性问题,鼓励履职尽责和容错纠错,发挥审计“促发展”作用。突出关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机制障碍、管理漏洞和系统缺陷,推进屡查屡犯问题根源性整改,发挥审计“稳经营”作用。前瞻性地揭示典型性、趋势性问题及系统性风险隐患,加强经营行风险提示提醒,发挥审计“预防性”作用。持续深化审计数字化转型,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手段,提高审计查证效率,

提升审计精准度及覆盖面。

三、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致力于建设治理架构完善、管理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充分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加强资本管理和补充,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董事会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稳步推进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充分征求董事会成员意见建议,围绕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增进沟通交流、强化信息支持等方面,通过组织议案沟通会、董监事联合培训、董事列席经营工作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运行机制,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按照公司治理程序要求,做好董事、高管提名和选举工作,及时补充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保障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积极推动ESG体系建设。

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把发展绿色金融作为全行重大经营战略,将“双碳”要求落实到经营管理各环节。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会及相关专委会ESG治理职责,董事会及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听取全行ESG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绿色金融发展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和年度报

告,全面系统展示ESG体系建设情况。明晟(MSCI)将本行评级从“BBB”调升至“A”,为目前国内上市银行最高级别。

(三)强化资本管理和资本补充。

董事会高度关注本行资本充足情况,定期审议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报告,指导制定资本规划,持续加强和规范资本管理。持续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强化资本约束和激励机制,推进全行经营管理向资本节约型发展转变。积极研判市场形势,合理把握发行窗口,圆满完成800亿元永续债及1,300亿元二级资本债发行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本行资本实力。

(四)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在遵循A+H两地最新监管要求的基础上,在年度报告中新设“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信息”章节,全面披露ESG议题有关情况。主动回应市场关切,自愿披露了“保交楼”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关数据。全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329项信息披露文件,信息披露工作连续第八年被上交所评为“A”。持续加大市场沟通和业绩推介力度,运用网络投票等手段保障股东有效行使权利,完成4场业绩推介会,积极向市场传递经营亮点,响应投资者关切的问题。

四、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实现董事会高效平稳运行

2022年,董事会高效平稳运行,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议案22项,听取汇报3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

审议通过议案85项,听取汇报25项;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39次,审议议案61项,听取汇报38项。

(一)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2022年新选举董事4名,续聘董事3名,离任董事2名,董事会成员实现平稳过渡,并相应完成各专门委员会的主席和委员调整。董事会成员参加了个人信息保护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金融等专题培训,参加了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非执行董事赴多家分行及子公司就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服务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综合化经营发展与管理、利率市场化改革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董事会决策和本行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建议。

(二)增进与监事会和高管层的沟通交流。

董事会督促高管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通过经营情况通报、议案沟通、列席管理层会议、组织专题座谈会等多样化方式,增进董事之间以及董事与高管层成员、专业部门的沟通交流,提高沟通效率和协同效应。2022年,董事会成员参加议案沟通会16次、听取经营情况通报会5次,列席行办会24次、高管层专委会会议4次。持续加强与监事会的交流,邀请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向监事会提交个人年度履职报告,主动接受股东、监管机构及监事会的监督。完善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决策执行反馈机制,及时向董事会成员反馈决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高管层发送董事意见和建议,保障董事会决议和董

事建议得到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三)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

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规范履行职责,深入了解业务经营情况,认真研究讨论各项议题,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围绕战略规划、“三农”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绩效管理、审计监督、风险管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与高管层深入沟通交流,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建议。梳理汇总专门委员会各位委员就防范化解风险、服务实体经济、推进改革发展等重点领域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管层反馈,并结合实际工作持续跟进推动落实。积极探索完善日常运行和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支持作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本行监事会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监督方向,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规定,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方式,在董事会、高管层的支持下,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从“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工作进展及成效,开展重点监督;围绕经营管理重点事项,深入开展监督调研;扎实履行常态化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开展履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五个方面回顾总结了监事会2022年的主要工作。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监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本行监事会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监督方向,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金融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规定,履行各项监督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方式,在董事会、高管层的支持下,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被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评为“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榜30家”之一。全年共召开会议7次,审议议案21项,听取汇报34项;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9次,审议议案17项,听取汇报12项;专题会2次,听取汇报8项;提出《监事会建议》2期。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工作进展及成效,开展重点监督

(一)监督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情况,促进提升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质效。一是对本行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开展监督评价。持续关注本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的情况,以及“三农”业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总结成效、提出建议,形成《关于本行2021年度服务“三农”工作的监督评价报告》,推动强化和完善金融服务“三农”机制。二是开展专项调研,推动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与总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座谈,赴河南安阳开

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调研,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的建议》,围绕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地、动态调整优化服务乡村振兴信贷政策安排、有效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能力和品牌形象、有机统筹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建议。

(二)监督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推动本行强化金融服务。一是关注本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召开专题会,听取普惠金融事业部等6个部门关于“本行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政策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实事求是,提升金融服务可持续性;加强协同联动,不断增强工作合力;统筹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牢牢守住风险底线等建议,督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二是持续关注本行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进展。汇总分析2020年10月以来全行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工作的进展情况,形成《监事会建议印发后我行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工作进展及成效的报告》。三是监督普惠金融业务开展情况。听取《2021年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情况的报告》,围绕普惠金融业务发展、风险防控提出相关建议;组织开展普惠金融调研,从普惠金融发展的平衡性充分性、贷款投放节奏和信贷供给有效性、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落地效果、信用风险防控等方面指出需要关注的重点,提出有关建议,形成《关于本行普惠金融服务情况的监督报告》。

(三)监督重点领域风险管理工作情况,促进防范化解

金融风险。一是监督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围绕全面风险管理、集团并表管理等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二是关注本行重点领域风险情况。召开专题会听取关于重点领域风险及应对预案与措施的汇报,提出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同经济金融规律、金融工作实际和本行服务支持的重点领域有机结合、一以贯之抓牢抓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升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建议。

(四)监督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促进提升整改质量。一是形成专项监督工作意见,构建长效监督机制。围绕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的总体要求、将中央巡视反馈的经营管理问题与监事会监督重点有机结合、关注全行对中央巡视整改的推动情况等方面,形成《关于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强化监事会监督的工作意见》,提出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的着力点和改进方向,构建和完善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围绕全行整改工作开展监督专题调研。聚焦提升内外部检查问题整改质量,形成整改监督调研报告,提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条线牵头作用、促进整改工作与业务经营融合推进,完善整改制度建设、强化整改工作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贯通协同、不断促进整改成效提升等建议。三是关注内外部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提出做好重大政策执行情况审计、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审

计整改监督,促进问题标本兼治,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机结合、加强根源性治理等建议。

二、围绕经营管理重点事项,深入开展监督调研

(一)研究调研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推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一是开展法律研究。围绕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开展专题研究,形成《关于银行业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合规的研究报告》,分析法律影响,提出相关建议。二是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多次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消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汇报,提出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消费者投诉管理,结合个信法的实施强化客户信息安全保护等建议。

(二)开展专项性监督调研,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发展。一是完成对本行“十四五”规划的阶段性监督评价。履行战略监督职责,从科学性、合理性、稳健性三个角度出发,对本行“十四五”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关于本行“十四五”规划的阶段性监督评价报告(2021年度)》,提出有关建议。二是监督数据治理情况,督促做好数据安全工作。听取《中国农业银行数据治理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加强对本行自身和客户数据安全的保护、进一步提升源数据质量、更好发挥数据作用等建议。三是监督信贷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情况。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与7个总行部室和6家分支行开展座谈,多方面了解信贷机制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形成《关于本行信贷体制机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扎实履行常态化监督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

(一)健全履职监督与评价机制,多维度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一是按照履职评价办法的新规定、新要求,规范开展年度“两会一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做好履职访谈、收集履职信息、组织董事和监事自评互评等工作,在评价维度上,紧扣董事监事五个维度、高管人员六个维度作出评价,并在评价报告中予以反映;在程序方法上,向董事和高管人员发放规范履职清单和履职提示单,开展监事对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专业性和合规性的测评,发挥监事的评价主体作用。报告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向银保监会报送,同时向行内通报履职评价情况及结果。二是加强日常履职监督,夯实履职评价基础。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管层及其成员履职材料的日常归集,按季度编写《履职监督动态》,拓展日常履职监督维度,丰富履职监督内容,并将发送范围扩大至全行,进一步提升监事会监督的影响力。

(二)开展常态化财务监督,促进经营平稳发展。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密切关注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重大事项。一是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年度报告》等财务监督相关议案。二是监督本行财务和经营情况、重点领域监管达标情况,形成《关于本行2021年度财务和经营情况的监测分析报告》和《关于本行2022年上半年财务和经营情况的监测分析报告》,提出相关建议。三是加强流动性管理情况监测分析,听取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

汇报,持续监督流动性管理情况。四是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及时听取外审工作情况、审计计划汇报;开展外部审计质量评估打分工作。五是监督薪酬管理政策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听取薪酬管理情况汇报,关注薪酬管理政策制度的科学合理性,提出有关建议。

(三)开展内部控制与案件防控监督,持续促进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履行内部控制职责情况开展监督评价。监督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监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境外机构、外汇业务、新产品新业务等方面的合规管理情况。一是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工作,促进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的基础上,形成《2021年度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报告》,提出强化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增强员工行为管理有效性等建议。二是关注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合规管理、反洗钱情况。听取全行操作风险情况、境外机构合规管理、外汇业务合规管理、2022年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等汇报,提出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管理、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做好源头防控、加强信息交流共享等建议。三是跟踪典型案件,关注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开展履职评价,提出评价意见

2022年,本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抓好中央巡视整改、业务经营和疫情防控,特别是将服务稳经济作为重中之重,积极传导宏观政策,及时优化经营策略,全面强化落地执行,实现了服务能力、竞争位次和市场形象的同步提升,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董事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方向,紧密围绕金融工作三大任务,以党建为统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增强改善金融有效供给,科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转型,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和服务实体经济主力银行地位进一步巩固。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推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转,增强公司治理主体间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董事履职保障,提升公司治理质效。认真执行监管部门规定和要求,推动实现监管指标全面达标,圆满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建议董事会紧扣国家扩大内需战略规划,优化金融服务,改善金融供给,继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和精准性,坚持系统观念和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高级管理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扛起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和服务实体经济主力银行责任,切实将助力稳经济作为重中之重,主体业务经营指标居同业前列。

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转型,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提升全行合规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和机制建设,坚定筑牢风控案防底线。切实执行董事会决议,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支持促进公司治理各主体协同配合。认真执行监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实现监管指标全面达标,圆满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建议高级管理层不断扩大金融供给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前瞻性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持续健全一体化、智能化风险管理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执行力建设,提升全行横向协同和纵向贯通效率。

2022年度纳入履职评价范围的28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合规地履行职责,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2022年,监事会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强化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合力,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完善监事参会制度机制,加强过程监督。梳理监事参加、列席的行内主要会议,起草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参会指引》,明确参会规则、程序,促进监事履职更加规范化,监事会运转更加制度化。二是建立监事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机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建立监事会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机制,主要包括信息共享机制、沟通联络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等方面,定期沟通、共享信息、互通情况,促进各类监督统筹协调,增强监督合力。三是完善监事会建议传导落实机制。在高管层配合下,构建形成监事会建议研究分

解、整改落实、评价反馈、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2022年上半年,高管层对监事会2021年提出的监事会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后评价,形成系列评价报告。四是加强贯通协调,完善重要事项同步报告监事会制度。制定《中国农业银行重要信息即时报告监事会工作指引》,明确审计、内控、风险等方面重要信息即时报告监事会;同时监事会办公室服务监事会加强内外部监督成果的运用,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协同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各位股东:

现将2022年度全行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

中国会计准则下,2022年,全行(合并报表口径,下同)实现净利润2,586.88亿元,增长6.9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8%。成本收入比31.63%。不良贷款率1.37%。资本充足率17.2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1.21%。国际会计准则下,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为11.20%,其他指标一致。

二、主要财务收支情况

中国会计准则下,2022年,全行实现营业收入7,248.68亿元,增长0.69%。国际会计准则下,2022年,全行实现营业收入7,254.99亿元,增长0.52%。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中国会计准则下,截至2022年末,全行资产总额339,275.33亿元,较年初增长16.71%;负债总额312,530.82亿元,较年初增长17.28%。国际会计准则下,相关指标均一致。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依据经审计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现将2022年度全行(合并报表口径,下同)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

(一)中国会计准则下主要经营指标。2022年,全行实现净利润2,586.88亿元,增长6.9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591.40亿元,增长7.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82%。净利息收益率(NIM)

1.9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1.21%,成本收入比

31.63%。不良贷款率1.37%,拨备覆盖率302.60%。资本充足率17.20%,一级资本充足率13.3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5%。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主要经营指标。2022年,全行实现净利润2,586.88亿元,增长6.92%,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591.40亿元,增长7.4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8%,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82%。净利息收益率(NIM)1.9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1.20%,成本收入比31.63%。不良贷款率1.37%,拨备覆盖率302.60%。资本充足率17.20%,一级资本充足率13.3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5%。

表1:2022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表

主要经营指标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022年2021年2022年2021年
1、盈利能力
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28%11.57%11.28%11.57%
1.2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82%0.86%0.82%0.86%
1.3 每股收益(元)0.690.650.690.65
2、收益结构
2.1 净利息收益率(NIM)1.90%2.12%1.90%2.12%
2.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比11.21%11.16%11.20%11.13%
2.3 成本收入比31.63%30.46%31.63%30.46%
3、资产质量
3.1 不良贷款额(亿元)2,710.622,457.822,710.622,457.82
3.2 不良贷款率1.37%1.43%1.37%1.43%
3.3 拨备覆盖率302.60%299.73%302.60%299.73%
3.4 信贷成本率0.76%1.05%0.76%1.05%
4、资本充足率
4.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15%11.44%11.15%11.44%
4.2 一级资本充足率13.37%13.46%13.37%13.46%
4.3 资本充足率17.20%17.13%17.20%17.13%

二、主要财务收支情况

(一)中国会计准则下主要财务收支。2022年,全行实现营业收入7,248.68亿元,较上年增加49.53亿元,增长

0.69%。其中:利息净收入5,899.66亿元,较上年增加119.79亿元,增长2.0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12.82亿元,较上年增加9.53亿元,增长1.19%;其他营业收入536.20亿元,较上年减少79.79亿元,下降12.95%。业务及管理费2,292.73亿元,较上年增加99.65亿元,增长4.54%。信用减值损失1,452.67亿元,较上年减少206.19亿元,下降12.43%。所得税费用475.28亿元,较上年减少64.16亿元,下降11.89%。

表2: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表(中国会计准则)

单位:亿元

主要财务收支项目2022年2021年
金额增减额增长率
1、营业收入7,248.6849.530.69%7,199.15
1.1 利息净收入5,899.66119.792.07%5,779.87
1.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12.829.531.19%803.29
1.3 其他营业收入536.20-79.79-12.95%615.99
2、营业支出4,171.20-69.83-1.65%4,241.03
2.1 税金及附加65.25-0.81-1.23%66.06
2.2 业务及管理费2,292.7399.654.54%2,193.08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59.3563.557.09%895.80
2.3 信用减值损失1,452.67-206.19-12.43%1,658.86
2.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0.59-0.55-48.25%1.14
2.5 其他营业支出359.9638.0711.83%321.89
3、营业利润3,077.48119.364.03%2,958.12
4、税前利润3,062.16103.363.49%2,958.80
所得税费用475.28-64.16-11.89%539.44
5、净利润2,586.88167.526.92%2,419.36
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1.40179.577.45%2,411.83
5.2 少数股东损益-4.52-12.05-160.03%7.53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主要财务收支。2022年,全行实现营业收入7,254.99亿元,较上年增加37.53亿元,增长0.52%。其中:利息净收入5,899.66亿元,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12.82亿元,其他营业收入542.51亿元。营业支出2,740.23亿元,增长5.28%。其中:职工薪酬及福利1,465.47亿元,业务费用618.61亿元,税金及附加65.25亿元,折旧及摊销208.65亿元。信用减值损失1,452.67亿元,较上年减少206.19亿元,下降12.43%。所得税费用475.28亿元,较上年减少64.16亿元,下降11.89%。

表3: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单位:亿元

主要财务收支项目

主要财务收支项目2022年2021年
金额增减额增长率
1、营业收入7,254.9937.530.52%7,217.46
1.1 利息净收入5,899.66119.792.07%5,779.87
1.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12.829.531.19%803.29
1.3 其他营业收入542.51-91.79-14.47%634.30
2、营业支出2,740.23137.485.28%2,602.75
2.1 职工薪酬及福利1,465.4785.946.23%1,379.53
2.2 业务费用618.613.030.49%615.58
2.3 税金及附加65.25-0.81-1.23%66.06
2.4 折旧及摊销208.6510.685.39%197.97
2.5 其他382.2538.6411.25%343.61
3、信用减值损失1,452.67-206.19-12.43%1,658.86
4、其他资产减值损失0.59-0.55-48.25%1.14
5、税前利润3,062.16103.363.49%2,958.80
所得税费用475.28-64.16-11.89%539.44
6、净利润2,586.88167.526.92%2,419.36
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1.40179.577.45%2,411.83
6.2 少数股东损益-4.52-12.05-160.03%7.53

三、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一)中国会计准则下主要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末,全行资产总额339,275.33亿元,较年初增长16.71%;负债总额312,530.82亿元,较年初增长17.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6,684.12亿元,较年初增长10.51%。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主要资产负债情况。截至2022年末,全行资产总额339,275.33亿元,较年初增长

16.71%;负债总额312,530.82亿元,较年初增长17.2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6,684.12亿元,较年初增长

10.51%。

表4:2022年末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类别

类别主要项目2022年2021年
金额增减额增长率
中国 会计 准则1、资产总额339,275.3348,583.7816.71%290,691.55
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189,828.8625,283.8315.37%164,545.03
投资净额95,301.6313,001.2015.80%82,300.43
2、负债总额312,530.8246,052.8617.28%266,477.96
其中:客户存款251,210.4032,139.1314.67%219,071.27
3、所有者权益26,744.512,530.9210.45%24,213.59
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684.122,538.0710.51%24,146.05
3.2 少数股东权益60.39-7.15-10.59%67.54
国际 财务 报告 准则1、资产总额339,275.3348,583.7816.71%290,691.55
其中: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189,828.8625,283.8315.37%164,545.03
投资净额95,301.6313,001.2015.80%82,300.43
2、负债总额312,530.8246,052.8617.28%266,477.96
其中:客户存款251,210.4032,139.1314.67%219,071.27
3、所有者权益26,744.512,530.9210.45%24,213.59
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6,684.122,538.0710.51%24,146.05
3.2 少数股东权益60.39-7.15-10.59%67.5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53.0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675.57亿元。

三、以349,983,033,873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2年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2.222元(含税),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777.66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5%。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5

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行每年需聘请外部审计师开展年报和内控审计工作,并依法进行公告。2020年我行通过公开招标选聘毕马威为我行外部审计师,采购有效期5年,在此期间需每年续聘,按年签订合同。

毕马威自2021年成为我行外部审计师以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告,同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了一些具有参考价值的管理建议,在采购有效期内,不存在违法违约情况,建议续聘毕马威为我行2023年度外部审计师。

2023年毕马威审计服务范围与上年保持一致,包括:A股、H股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以及按照监管要求开展的其他审计服务。其中,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审计。聘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起,至审计服务结束时止,母公司及集团整体审计费用为9,106万元(含税),与2022年度保持一致。费用预算事项已经财务审查委员会和行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聘请事项已经党委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发行计划

各位股东:

为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保证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现就本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计划事宜提出如下议案:

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如发行条款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1、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期限:债券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市场和方式: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次在境内市场发行;

6、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办理本次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条款、发行批次、发行时间等相关事宜,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若本行部分或全部取消付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2022年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发行计划

各位股东:

为保持稳健的资本充足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现就本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计划事宜提出如下议案:

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行在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件分批次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1、发行工具类型: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2、发行总额:不超过2,5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发行期限:不少于5年期;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发行地点和方式: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分批次在境内外市场发行;

6、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充实本行二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

二、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本次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向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发行方案、发行条款、发行批次、各批次规模、发行时间等相关事宜,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二级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议案8

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

各位股东:

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楼堂馆所、公务用车管理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全行经营发展战略,根据各业务条线投资需求,建议安排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总量186亿元,其中,特定专项预算21亿元。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提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汇报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事务,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共有独立董事5名,分别为黄振中先生、梁高美懿女士、刘守英先生、吴联生先生、汪昌云先生。本行独立董事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履职所应具备的良好经验和专业素质,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行独立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完全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本行独立董事的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

下:

黄振中,男,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2017年9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部企业改革处副处长、高级经济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顾问室主任,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英国皇家特许仲裁员协会会员,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高美懿,女,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2019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副主席及行政总裁、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汇丰集团总经理兼工商业务环球联席主管、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董事、富国汇丰贸易银行董事;中国建设银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利丰有限公司、QBEInsurance Group Limited(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独立

非执行董事等。目前还担任第一太平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

刘守英,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2019年7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城乡统筹基础领域负责人、中国经济时报社长、总编辑。

吴联生,男,管理学博士,南方科技大学商学院副院长、讲席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2021年11月起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泡泡玛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汪昌云,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伦敦大学金融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所长、ESG研究中心副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目前兼

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投资学专业建设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投资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国家审计署特约审计员。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汉青经济与金融高级研究院院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了22项议案并听取了3项汇报;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通过了85项议案并听取了25项汇报;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9次,审议通过了61项议案并听取了38项汇报。本行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列示如下:

姓名出席情况(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股东 大会董事会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
王欣新3/312/127/79/96/61/14/4
黄振中3/311/1310/107/72/24/4
梁高美懿3/313/136/65/72/23/4
刘守英3/313/132/210/104/6
吴联生3/312/132/210/106/6

汪昌云

汪昌云1/11/11/11/1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以及本行组织的绿色金融、反洗钱等各项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本行独立董事充分依托深厚的执业经验,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加相关审议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在发展规划、“三农”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董事会决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名董事、高管人员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无异议。

本行独立董事注重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联系和沟通,深入了解本行业务经营管理情况,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本行提供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行不断完善独立董事日常信息服务,内容涵盖经营管理动态及财务数据、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公司规章制度、监管检查情况等各方面信息。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等重点工作,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断,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22年,本行积极履行监管规则下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义务,稳步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的各项工作。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集团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给予关联方的价格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香港《上市规则》界定的本行关联人士进行了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4A.73条规定的豁免适用条件,全面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2022年,本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界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了贷款和信用卡业务。该等贷款遵守本行业务规范中关于定价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交易余额为1,766万元。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为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对外担保业务(开出保函及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294.20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对担保业务风险的控制是有效的。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展。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付万军先生为本行行长、刘加旺先生为本行副行长。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方案。

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

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聘任付万军先生为本行副董事长、汪昌云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奇先生为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方案。

独立董事对于本行董事的聘任和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业绩公告情况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有关业绩公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年,本行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本行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由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董事会2022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2.068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23.76亿元(含税),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83%。

(九)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度本行及持股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落实监管要求并总结披露实践经验基础上,改进信息披露工作机制,规范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披露流程。跟进监管要求和最佳实践动态,把握资本市场关注热点,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2022年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共披露329项信息披露文件。

2022年,本行持续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提升内幕信息知情人合规意识,组织开展了年度内幕交易自查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议了《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本行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本行内控管理情况,督促管理层强化合规管理。

本行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内控评价办法,在开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本行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本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认定情况,本行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年,本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履行各项职责,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研究审议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等85项议案,听取了25项汇报。

董事会战略规划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经营计划、2022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安排、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18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ESG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等3项汇报。

董事会“三农”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普惠金融业务2022年专项评价方案、“十四五”时期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规划2项议案,听取了三农金融事业部2022年财务测算目标的汇报。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等15项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聘请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12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等13项汇报。定期审阅本行的财务报告,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均进行了审议并

提交董事会批准;遵循相关监管要求,审议了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加强与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交流以及对其工作的监督,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关于审计结果、年度审计计划、管理建议书等汇报。

董事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中国农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国农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修订稿)等9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等15项汇报。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关联方名单、中国农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稿)2项议案,听取了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董事会美国区域机构风险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了纽约分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等3项议案,听取了纽约分行风险及合规工作情况报告等5项汇报。

(十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四)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方式,对本行分支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调查过程中,通过考察基层网点,

实际办理业务,调研了解机构经营情况和管理制度。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本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行独立董事将根据监管要求,围绕董事会相关工作重点,继续谨慎、勤勉、诚信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维护好本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黄振中

梁高美懿刘守英吴联生汪昌云2023年6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汇报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方案》2022年度执行情况

各位股东:

2022年度,本行董事会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使职权。经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授权方案》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审批权限事项。

汇报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汇报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报告

各位股东:

2022年,在董事会、行党委和监事会的领导下,我行以贯彻落实关联交易监管新规为主线,修订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新规宣贯,推进信息化建设,关联交易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根据监管新规,梳理明确了内部人及其近亲属范围,将我行控股子公司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纳入关联方管理。截至2022年末,我行关联方8,077个。

我行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符合银保监会监管规定,符合上交所、联交所披露豁免规定。截至2022年末,授信类交易余额953.31亿元,存款类交易88.98亿元,服务类交易35.64亿元,资产转移类交易4.39亿元,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授信类交易余额前十大关联方主要为我行控股子公司。单一关联方、关联方所在集团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类交易远低于关联交易限额管理要求。

下一步,我行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贯彻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新要求,突出抓好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持续更新关联方信息,推动关联交易线上审查,优化关联方信息、关联交易风险监测核查手段,进一步提高监管报送、信

息披露数据自动化采集水平,有效履行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汇报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报告

2022年,本行以贯彻落实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为主线,结合财政部、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监管规则,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现将本行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积极履职。2022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确认2021年度关联方名单,审议《中国农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听取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常态化审阅高管层按季备案的关联交易数据,了解掌握全行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推动本行关联交易管理依法合规开展,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全面贯彻监管新规。2022年初,银保监会修订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设置一年过渡期。本行迅速开展差距对比分析,制定了贯彻落实方案;转发监

管新规,明确了过渡期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在高管层成立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修订本行关联交易制度,督促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同步做好外规内化,指导村镇银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相关业务制度修订中,提出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加强制度间衔接。梳理明确了本行关联方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纳入关联方管理,组织开展2022年度关联方信息更新。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根据银保监会监管数据报送新规范,组织相关业务条线梳理关联交易数据填报需求,完成报表功能优化。适应监管要求和日常管理需要,上线信用卡业务数据自动统计和关联关系图谱自动生成功能,优化关联交易手工补录功能,完善关联交易备案措施。配合数字合规平台建设,启动关联交易功能优化工作,完成研发需求撰写,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全行常态化开展关联交易业务审查,对流程适当性、交易公允性等严格把关。根据银保监会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关联交易专项整治自查,未发现监管关注的重点问题。组织完成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定期向银保监会报告关联方名单、关联关系图谱、关联交易情况,组织完成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将监管新规纳入本行“合规教育年”活动宣贯范围,组织开展多期培训,深化理念传导,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能力。

二、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全口径关联方8,077个。其中,银保监会口径关联方6,600个,为本行关联方主体。全口径关联自然人6,103个,占比75.6%,主要为银保监会口径下的内部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内部人指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和一级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专业总监、总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全口径关联法人1,974个,占比24.4%,包括本行主要股东及其旗下公司,本行控股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以及内部人相关的关联法人等。不同口径关联方数量见下表:

监管口径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合计
银保监会6,0015996,600
证监会(上交所)26146307
联交所26744311
财政部2421,6041,846
全口径(去重后)16,1031,9748,077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各项指标符合银保监会监管规定,符合上交所、联交所披露豁免规定,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一)关联自然人交易情况。

全口径是指对银保监会、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财政部规则项下关联方的全口径统计。因某些关联方同时适用多种规则,存在同一关联方被重复计数的情况,计算总数时剔除了重复部分。

1.授信类交易情况。本行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授信类交易涉及贷款类和透支业务。其中,贷款类业务品种主要为个人住房贷款、助业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房抵贷、个人综合授信贷款、信用卡分期贷款等。2022年,本行对银保监会、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口径下

的关联自然人累计发放贷款合计6,410.58万元,贷记卡透支合计718.8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口径下的关联自然人存续贷款余额为40,884.89 万元,贷记卡透支余额为332.10万元。

2.非授信类交易情况。本行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非授信类交易主要是存款类和服务类交易。2022年,本行与上述监管口径下的关联自然人发生存款类交易合计7,389.55万元,服务类交易合计2.43万元。

(二)关联法人交易情况。

1.授信类交易情况。本行与关联法人之间的表内外授信业务,包括同业借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赁通保理、信用拆借、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抵押e贷”等业务,借款用途主要为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等,2022年累计发生额720.57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对上述监管口径下的关联法人授信业务余额949.19亿元。

2.非授信类交易情况。本行与关联法人之间的非授信类

本行与财政部口径下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在本行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之“关联方关系及交易”中进行披露。

交易主要是存款类、服务类和资产转移类交易。2022年,本行与上述监管口径下的关联法人发生存款类交易合计88.24亿元,服务类交易合计35.64亿元,资产转移类交易合计4.39亿元。

(三)银保监会口径关联交易限额遵守情况。

2022年,本行对银保监会口径下的单一关联方、关联方所在集团和全部关联方的表内外授信交易均符合关联交易限额管理相关要求。其中,对单一关联方及关联方所在集团最大表内外授信交易净额均为818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2.44%,主要涉及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全部关联方表内外授信净额为952.97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84%

,符合监管限额要求。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第十六条规定,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计算授信余额时,可以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授信交易净额指扣除了上述担保后的授信余额,与银保监会《最大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口径保持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