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1  青岛港(601298)公司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2417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参会方式出席3人),缺席董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根据担保合同约定范围承担保证责任,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最高限额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全权决定并办理具体对外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购买银行产品的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循环使用。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此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青岛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青岛港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募投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为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在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流动资金在单日最高余额人民币200,000万元(包括2023年度已经有效授权但尚未到期的且需于该次授权期限内继续执行的委托理财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不得从事高风险金融衍生品投资)。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自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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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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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