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吞吐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17,204万吨,同比增长6.9%;完成集装箱吞吐量767万标准箱,同比增长11.5%。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和中期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