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9 月17 日至2026 年9 月21 日以通讯表决书面议案的方式形成决议。会 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9 人,除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外,其他董事均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有效表决,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转让方舟智能港航口岸服务(青岛) 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 转让协议,以经国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价值为定价依据,以人民币 68,382,708.20元向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方舟智能港航口岸服 务(青岛)有限公司5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方舟智能港航 口岸服务(青岛)有限公司任何股权。
关联董事苏建光、毕涛、张保华、崔亮、王芙玲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