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骆驼股份(601311)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增加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增加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增加碳酸锂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后,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方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择机开展铅、锡、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决议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期限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9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决策并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实施。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了解了原材料碳酸锂近几年的价格变动情况,我们认为,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增加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内控机制以有效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增加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黄德汉 黄云辉 沈烈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