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核准王广谦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金复〔2023〕142号)。据此,王广谦先生担任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任自批复之日2023年7月20日起生效,同日起,王广谦先生亦担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委员。欧阳辉先生于同日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欧阳辉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退任的事宜须提请股东垂注。同日起,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金李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本公司谨此感谢欧阳辉先生于任期内为本公司所作的重要贡献,并欢迎王广谦先生加入本公司董事会。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1日
附件:独立董事任职声明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声明
本人受聘担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身份符合《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将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并愿承担因不实声明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广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