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深圳市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到董事15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5票。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马明哲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派发2023年中期股息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集团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外包服务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心颖女士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资本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同意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一次或分多次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平安集团2023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平安集团2023年恢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蔡方方女士执行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任中审计暨首
席人力资源执行官职务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蔡方方女士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姚波先生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
职务离任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姚波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高管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1、《黄宝新先生副总经理职务任中审计报告》的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冀光恒先生副总经理职务任中审计报告》的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盛瑞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职务任中审计报告》的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