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7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15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15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5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项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